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把农村安全饮水解困工程列为2011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投资18.5亿元(其中中央和部门专项资金约13.63亿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4.87亿元),将利用1年时间,解决3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
此次要解决的3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包括受高氟水、苦咸水、严重污染水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的28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以及符合农村饮水困难标准的部分地区的15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
自治区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按照轻重缓急,重点安排解决严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高氟水、苦咸水、严重污染水以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优先保障农村中小学校、华侨农林场、人口较少民族、库区移民及边境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
自治区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协同配合,要加强项目质量管理、资金管理,要建立农村供水水质安全监管体系,制定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确保工程良性运行,确保供水水质卫生达标。
2011年12月20日前,各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市、县(市、区)要完成初步验收工作。自治区将组织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地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度快、建设管理好、工程质量高以及作风深入、群众特别满意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拖拉、弄虚作假、资金管理混乱、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以及项目建设质量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问责。(记者/唐广生 周映 通讯员/李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