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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通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02日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依法对辖区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通知指出,7月2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针对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等多起事故,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各地工商部门和广大工商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履行市场准入和监管法定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赢安全生产这场攻坚仗。

    通知强调,各地工商部门要抓住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综合运用监管手段,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参与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部门信息共享力度,整合信息资源,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前置许可制度,一律不予登记没有前置许可文件申请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和汽车改装的企业,进一步加大对车辆非法改装行为的监管力度。二是进一步推进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矿和非煤矿山登记注册程序,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坚决吊销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的煤矿企业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开采和经营秩序。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重点查办工程建设领域以商业贿赂手段串通投标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企业信息,配合规范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违法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监管力度,依据许可证件依法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行为,加大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引导企业严格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从重处罚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并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对安全事故迅速反应,核查履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处理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增强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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