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现场会提出,确保完成云南省政府关于全省所有2011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必须在9月30日前全部开工并在年底前完成60%以上投资额的年度目标任务。
会议检查总结了云南省上半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推进建设的具体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各项建设任务。会议强调,加快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发展工程。省委、省政府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列为全省重中之重的工作,加大研究部署,及时下达建设计划,扶持政策落实到位,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措困难得到缓解,目前已经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49.07亿元、近期还将追加18.3亿元,省级补助资金已下达11.34亿元,各地积极落实配套资金,融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据了解,今年1至7月,全省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开工率达到62.62%,远远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工程进展明显加快,项目规划更加合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7月底,迪庆州、普洱市、昆明市、红河州、德宏州的开工率均超过了70%。丽江、玉溪、昭通、保山、怒江、楚雄、临沧、文山等州市2011年项目开工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玉溪市和丽江市的开工率都少于20%。林区和煤矿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仍然为零,垦区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不到20%。
副省长刘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社会各界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给予积极支持,十分关注这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能否按计划完成今年的建设任务,将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希望,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他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抓工程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抓资金筹措,确保工程建设需求;抓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抓分配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抓组织领导,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抓督查指导,确保工作实效;改进方法,提高效率,确保完成省政府要求全省所有2011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必须在9月30日前全部开工并在年底前完成60%以上投资额的年度目标任务。
参会代表还现场考察了昆明市官渡区方旺片区保障性住房、嵩明县杨林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和昆明市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记者 李继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