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天津市工商联召开十二届十次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本市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工商联十届七次常委会精神,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工商联主席张元龙出席并讲话。
张元龙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工商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各级工商联组织要不断深化对工商联地位作用职能的理解,把中央和市委的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要发挥引导作用,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助手作用,不断增强为民营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行业商会,加强商会规范化管理;关注民营企业当前困难,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帮助扶持力度;围绕经济工作重点,引导民营资本发展科技小巨人企业,积极参与楼宇经济;深化光彩事业,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各级工商联组织和广大工商联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动民营企业实现科学发展,为天津在新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贡献力量。(记者 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