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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华: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19日 16时06分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2011年8月18日)

周 伯 华

同志们:

    这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近年来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和任务,大力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积极推进监管方式集成创新,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这次会议在山西召开,得到了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山西省有关领导今天在百忙之中亲临会议作指导。中央有关部门派人出席了今天的会议。中央和地方新闻单位也派人参加了今天的会议。山西省工商局的同志们为这次会议做了大量筹备工作。我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和全体与会代表,对山西省委、省政府长期以来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有关部门和新闻界的朋友们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帮助,对山西省工商局的同志们为开好这次会议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山西是国家资源型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山西实际,创新发展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动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全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山西省工商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认真落实“五个更加”,积极推进“五增五创”,着力在服务经济发展中赢得职能地位,在维护市场秩序中树立监管权威,在强化消费维权中筑牢民心根基,在推进依法行政中规范执法行为,在严格锻炼队伍中强化组织保障,努力为转型跨越大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建功立业,创先争优。特别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牵头做好“信用山西”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这次会议在山西召开,为大家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交流借鉴的良好机会。

    在这次会上,玉亭同志将代表总局作工作报告,总结这些年来全系统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希望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自2003年总局在全系统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改革以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初步形成了以经济户口为基础、以落实辖区监管责任为核心、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信息化建设对监管执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全系统以“金信工程”为依托,以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为抓手,加大硬件投入,开展软件研发,推进联网应用,建立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平台,实现了总局、省级局、地市级局、县级局、工商所的五级数据联网,基本实现了数据的实时汇总和交换。开展了数据库建设,在总局建成了以经济户口数据为主体的数据中心,建成了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数据库和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加强了源头数据采集,夯实了数据质量基础,信用分类监管的质量保障、技术保障进一步强化。通过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信息化网络,按期实现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信息化对监管执法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更加突出。

    二是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规范日益健全。几年来,经过总局和各地的积极努力,建立并完善了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规范和标准体系,建立了守信企业激励机制、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加强了对企业从进入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监管。各地积极参与地方政府信用管理方面的立法立规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出台有关信息征集、信用分类、信用监管、考核标准、工作规范、信息披露等一系列规定,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有章可循的局面逐步形成。

    三是监管联动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五级联网实现后,全国的市场主体数据库、黑名单数据库、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等各类信息得以共享和整合,基本实现了对进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数据库和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锁定,以及一个自然人再投资一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锁定。全系统基于“金信工程”建设和经济户口管理两个基础,抓住信用分类、有效监管两个环节,创新监管方式,分类实施监管,初步建立了上下互动、横向互通的工作机制。经过几年的探索尝试,“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失信惩戒机制在全国开始形成。

    四是监管执法效能显著提高。各地立足经济户口,坚持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属地监管,通过强化信用监管和日常巡查,实行对市场主体的动态管理,提高了对辖区经济秩序的控制力。通过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一些地方有效整合了执法资源,一些地方建立了覆盖工商行政管理多项业务的综合应用平台,监管力量科学分配,监管效能切实提高,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借助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各地积极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网格化监管,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企业信用信息综合运用服务取得新成绩。近年来,各地工商部门认真落实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应用促联网、促质量、促规范,加大企业信用信息整合力度,积极开展信用信息深层次的分析应用,为政府决策、专项整治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参考,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

    六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各地积极探索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主动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供企业登记信息和监管信息,通过与税务、海关、公安、统计、社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努力扩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的运用范围,增强企业信用制约机制的效应,提高了政府部门的综合监管能力。对企业违法记录予以披露,对吊销企业进行公示,强化了社会对企业的监督,加大了企业违法成本,降低了交易风险,增强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市工商局牵头承担了地方政府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平台的建设工作。

    回顾总结这些年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和振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党委、政府重视关心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系统为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从整体上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认识还有待深化提高。二是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工作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监管执法资源整合不够,信息“孤岛”现象还较为普遍,成为制约信用分类监管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的瓶颈。四是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的整体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在加强顶层设计、发挥整体效能、强化综合应用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五是基础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人员素质有待提升,保障机制有待完善。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二、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负重任。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改革举措,对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更新观念、开拓思路,站在服务“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和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 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期望越来越大;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营销方式现代化、市场竞争激烈化,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等出现的问题,使工商行政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日益繁重的市场监管任务,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大力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

    (二)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有益探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负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的双重职责。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切实做到以监管效能的提高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新任务。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力手段,有利于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思想观念上实现由重行政监管向更加重视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在监管方式上实现由主要依靠处罚手段向善于运用信用激励、信用约束方式转变,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的重任。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强化企业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完善预警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强诚信建设,降低矛盾发生率,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中之重。企业的信用状况直接关系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构建以企业法人库为基础的“国家经济户籍库”,推进政府部门间监管信息的外联应用,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最大限度发挥信用约束机制的作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

    (四)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夯实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基础的必然选择

    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监管方式集成创新,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数字工商、提高工作效能、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涵盖了网络建设、软件开发、数据库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等诸多方面,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作为“一把手”工程,从战略的高度充分重视和认真抓好,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夯实基础。

    三、明确“十二五”时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目标任务,努力开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按照建设法治工商、服务工商、责任工商和效能工商的要求,准确把握“五个四”的深刻内涵,认真落实“五个更加”的工作要求,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不同业务系统间企业监管信息的内联应用,大力推进监管方式集成创新,加强政府部门间企业监管信息的外联应用,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目标任务: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完善综合业务平台,建成“国家经济户籍库”;加强内联应用,基本形成全系统各层级、各条线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推进外联应用,基本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监管信息与外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打造公众服务平台,基本实现社会公众对企业登记管理基本信息的网上查询。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全面统筹,整体规划;坚持科学分类,重点监管;坚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坚持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需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自觉服务经济发展相结合

    监管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服务发展的实际成果是检验监管效能的重要标准。我们必须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二五”发展规划,牢固树立发展为重、服务为先的理念,切实做到主动服务、积极服务、创造性服务。一是要把加强信用分类监管与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相结合。按照 “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十六字方针,积极营造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寻求有效约束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限制发展的企业的途径、措施、方法,探索工商部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新举措、新方式和新机制,切实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能力。二是要把加强信用分类监管与服务行业自律相结合。强化信用管理,深化行政指导,加强信息公开,实施跟踪服务,增强信用监管政策的教育引导功能,引导经营者自律,引导行业自律,实现监管执法与规范发展相统一。三是要把加强信用分类监管与服务政府决策相结合。认真做好登记信息、监管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综合运用服务,及时反映投资趋势、产业布局、经济走向、消费动态、市场监管等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参考。

    (二)坚持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高效加强市场监管相结合

    市场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第一职责。高效加强市场监管,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目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是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要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通过电脑记录、数据统计、模型分析等方式方法,将现代信息技术综合应用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各个环节,将制度固化在信息化流程中,用信息化手段保证制度的执行,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上下之间、地区之间、业务之间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三)坚持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强化消费维权相结合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一项基本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要坚持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与加快12315行政维权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12315维权体系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建立利用消费发现问题、通过准入回溯主体、借助信用约束企业的连锁监管链条。要通过信用分类监管为消费维权提供保障,畅通维权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反馈和解决群众诉求。要强化消费维权信用记录,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以及服务行业侵权等热点问题,运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汇集的综合监管信息加强信用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全方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坚持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

    依法行政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为载体,理顺执法环节,优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野蛮执法、粗暴执法,杜绝重实体、轻程序和处罚畸轻畸重问题的发生。要按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落实执法责任,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五)坚持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

    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是加强市场监管、服务经济发展、强化消费维权、推进依法行政的主体。我们既要充分发挥高素质干部队伍在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中的组织保障作用,又要通过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要坚持高起点着眼、高标准要求,让广大工商执法人员在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要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干部教育培训,丰富干部的知识储备,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努力培养复合型人才,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打牢组织基础。

    同志们,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现监管方式集成创新,开创工作新局面,关键在领导,核心在整合,重点在落实。在当前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注重基础建设,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

    注重基础建设,是新形势下实现监管方式集成创新的迫切需要,也是多年来各地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一条基本经验。信息化手段、数据质量、人员素质、保障机制等,是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基础。一方面,要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提供现代化的技术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促进高科技手段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促进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科学、系统、长远规划。总局要加强对系统的指导,消除上下左右信息对接存在的障碍,充分发挥信息技术贯通系统上下、整合各项信息资源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整体应用水平。要依托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加强综合平台建设,提高联网应用水平,抓好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国家经济户籍库”。要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强省级区域内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整合,争取到2012年底,建立省级行政区域内统一的综合业务应用平台,实现各项业务工作在统一平台上的流转和应用,加快推进全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一体化步伐。

    第二,注重制度建设,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化。

    制度建设是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要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全过程。要认真梳理现有实施办法、分类指标、技术标准、职责分工等制度规范,抓紧修订、完善,健全制度体系,促进全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均衡发展。要建立分工协作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要完善数据采集更新制度,确保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数据准确率、完整率均达到99%以上的目标。要完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监管需要充实分类标准,进行科学分类。要强化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制度,使守信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失信企业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要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讲求诚信的良好氛围。要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法制建设,积极参与企业信用和社会信用立法,使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第三,注重内联应用,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集成化。

    集成化是对监管资源、监管信息、监管系统、监管流程等进行优化、组合的过程。大力推动监管方式集成创新,是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一项重点、难点工作。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从大局出发,统筹兼顾,防止各自为战、各行其是。

    实现监管方式集成化,加强部门协作是关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秩序维护、商标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等诸多职能,只有坚持以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监管服务资源,建立广分布、全覆盖、多功能、高透明的信息集成系统和综合应用平台,才能不断强化综合应用,形成监管合力。整合资源是推动信用分类监管集成化的重中之重,只有做到整合到位、集成到位,才能实现监管到位、服务到位。整合资源要抓住两个重点,一是重点做好系统内部的资源整合,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公平交易执法监管、12315维权平台等信用数据汇集、整合起来,最终实现各地区、各条线之间监管业务信息与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高度融合和集成化;二是重点做好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改造和提升,对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建设通盘考虑,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实现监管方式方法的集成创新,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需要的统一、综合、高效的监管执法平台。

    第四,注重外联应用,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社会化。

    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只有在工商系统内外、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产生更加广泛积极的社会效果。要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企业信用监管信息,不断扩大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运用范围,逐步建立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企业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整体效应。要充分运用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监管信息,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全过程监管的重要信息支撑。要健全完善“国家经济户籍库”,积极参与国家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法人、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建设,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信息资源支撑。要按照地方政府安排,继续参与做好地方政府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平台建设和信息归集工作,推动地方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要建立公开企业信用信息的机制,切实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依法公开企业信用情况,增加企业失信成本,有效惩戒失信行为,推动社会信用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同志们,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监管方式集成创新,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改革,开拓奋进,进一步开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新局面,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服务科学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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