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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9月施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27日 08时24分   来源:天津日报

    26日下午,天津组织召开“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润兰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对于规范天津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将发挥积极作用。修订后的《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重点对市场准入和工程承发包交易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内容。《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则明确了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性、耐久性、使用功能和节能环保等质量的职责。

    李润兰指出,目前天津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时期,此次修订颁布的两部条例,对实现市委“一二三四五六”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构建三个高地、打好五个攻坚战,在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两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总结经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改善民计民生,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建筑业持续发展的要求。(记者 胡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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