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农业、财政部门开展了2011年花生良种补贴项目,重点补贴胶东、鲁南花生集中产区,按照项目县(市、区)2008-2010年三年平均花生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原则,确定具体补贴范围为威海、烟台、临沂、日照、潍坊、济宁、泰安、聊城、枣庄等9市,共包含临沭县等34个县(市、区)。计划通过实施花生良种补贴,使花生良种统供率稳定到50%以上,带动良种繁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项目区平均亩产比前三年平均增产15%,比全省平均亩产增产50公斤,含油率提高2个百分点,推进专用品种区域化种植、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花生种植效益。
据悉,今年中央财政安排山东花生良种补贴资金8700万元,其中良种繁育补贴资金2500万元,补贴任务50万亩;良种大田生产补贴资金6200万元,补贴任务620万亩。经研究,为保证补贴项目顺利实施,对补贴任务进行微调,全省安排62.1429万亩良种繁育任务,辐射621.429万亩良种大田生产项目区。补贴对象为项目区内参与良种繁育和使用良种进行生产的农民。按照中央要求,花生良种补贴分为良种繁育补贴和良种大田生产补贴。结合山东实际,山东将两个环节的补贴合并,对农民繁育花生良种,按照每亩14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确定花生良种补贴采取差价供应原种的补贴方式,即“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和价格,农民支付差价款购买原种,中标企业供种到户、良种繁育技术培训到户,农民种植原种并将生产出来的良种用于第二年花生大田种植”。
目前,省农业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筛选出山花11号等34个具有高产稳产特性、品质优良、综合抗性好、种源充足、市场认可的花生品种,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和推介,要求各地农业部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和订单需求,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省级公开推介的品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各项目县(市、区)参考省里确定的基准供种量区间,引导农民科学用种。成交供种企业严格执行全省统一采购成交价格,坚决杜绝层层加价行为,确保补贴后的原种价格明显低于当地同等花生原种市场价格,让农民得到最大的实惠。全面建立花生良种补贴公示制度,以村为单位,将补贴农户、补贴面积、供种数量、中标价格、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后价格等进行供种前和供种后两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