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土地管理法》修改调研贵州座谈会在筑召开。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贵州副省长辛维光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等省直部门向甘藏春一行汇报了贵州省执行《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家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做法,并结合贵州省实际,对《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征地范围、城中村改造、征地审批、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征地程序、征收范围以外的用地、低丘陵缓坡的利用等9个方面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
听取了汇报后,甘藏春与贵州省代表就贯彻《土地管理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失地农民安置和社会保障措施、就业安置、征地补偿与补偿标准、征地程序、耕地保护、农村水利等内容进行了广泛交流。他要求贵州省要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8月23日在中央政治局第31次学习会上有关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并按照《讲话》精神促进贵州省土地管理制度建设。甘藏春还对贵州省在贯彻国家各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中关系到重大民生、耕地保护和农村稳定等热点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