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优质高效做好“三个服务”,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高度重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厅各单位领导班子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厅党组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访局、管理局、花产办、地方志办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接待办在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所有党总支和部分党支部都设立了纪检委员,推动了“纵向到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严格管理,规范制度建设。办公厅各单位加强对人、财、物和“三公”经费的规范管理,建立风险内控机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信访局建立起保障、预警、监督、追究机制,使信访工作更加规范;管理局修订了《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规则》,做到后勤工作有章可循;接待办制定基层单位13项管理规定和办法,明确自身职能;生物办建立生物产业奖惩目标、考核制度及生物产业发展条例,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
注重创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加强与驻地的协调沟通,积极做好招商引资、经济联络、接待服务等工作。北京办事处和深圳办事处加强对驻地机构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到党员走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广州办事处严格财务管理审批,坚持重大事项定期报告,提高议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成都办事处通过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强化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办公厅各单位依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在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财务审计以及内外组织、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同时,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提高了国有资产营运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