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专家论证会在京召开。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就立法背景、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起草进程、主要法律制度等内容作了说明,并重点就其基本制度、气象设施保护、气象台站迁移、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进行了介绍。他表示,做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对提高气象预测、预报和服务水平,有效防御气象灾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应充分考虑气象设施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与相关法律做好衔接和协调。
中国气象局副局长于新文表示,依法加强气象设施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迫在眉睫,需要在法律制度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快制定出台条例,对切实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设施保护的管理工作,确保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实施,提高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使气象探测资料更加及时、准确、科学、高效地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至关重要。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院士徐祥德、中国气象局培训中心教授王强、北京市气象局研究员王建捷、安徽省气象局高级工程师胡雯、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张红等专家,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气象局有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