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保局近日印发了《关于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上海市居住证》(人才类)申办范畴。
根据《通知》,本市从两方面进一步放宽了申办 《上海市居住证》(人才类,下同)的条件:一是符合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类别目录的人员,其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的学历条件从本科放宽到大专。紧缺急需专业类别目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二是明确将高技能人才纳入 《上海市居住证》的申办范畴,具有国家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本市重点行业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在与实际用工的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为其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此外,还进一步明确了紧缺急需的特殊专门人才,可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评估推荐意见,经审核后按规定办理 《上海市居住证》。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5年有效。(记者 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