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 “四亮四创四评”活动,进一步推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从去年底开始,云南省在法院、公安、交通、卫生等10个系统、行业及昆明市启动了以“亮流程、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和自己评、群众评、领导评、组织评”为内容的“四亮四评”主题实践活动。一年来,各地各单位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视频会议精神,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在总结云南省10个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及昆明市开展“四亮四评”主题实践活动的做法、经验及成效的基础上,在全省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 “四亮四创四评”活动。新提出的“四创”内容为:创优质服务之星、创流动红旗标兵、创党员示范窗口、创人民满意支部。
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创先争优的一个突出重点,做到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效能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通知要求,在今后一段时间,要把“四亮四创四评”主题实践活动作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载体和重要抓手,不断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开展。各行业及其窗口单位要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确保“四亮四创四评”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把“四创”和各地广泛开展的“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要积极推广“一站式”服务、网络服务、首问负责等做法,不断建立健全代理服务、行风评议、监督问责等制度。(记者 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