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2011-2020年)》。
会议指出,编制《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最近视察广东时关于“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构筑以珠江水系,沿海重要绿化带和北部连绵山体为主要框架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规划》综合考虑了全省各地自然生态、交通、城镇和景区景点布局等禀赋,按照突出特色、整合资源、统筹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共建的原则,规划建设23条生态景观林带,包括沿海海岸生态景观林带、江河两岸生态景观林带、高速公路及铁路生态景观林带三种类型。在具体建设方法上,采取“造、补、改、封”相结合方式进行。《规划》提出,建成的生态景观林带要达到结构优、健康好、景观美、功能强、效益高等五个标准,在推进林业转型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乡等方面发挥突出功能。会议强调,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是百年大计,要抓紧进行动员部署,推进各项建设,确保按期完成规划任务。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