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卫疾控字〔2011〕88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三级医院:
8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通报和田地区发生一起疑似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同日,世界卫生组织判定此次疫情由巴基斯坦输入。这是我国自2000年证实无脊灰状态以来首次发生脊灰野病毒输入事件。为做好我市脊灰野病毒输入防范工作,维持无脊灰状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认识脊灰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和领导
北京作为首都,国际国内交往频繁,人口流动性大,外省来京就诊病例众多,有从脊灰野病毒流行国家、或新疆发生的AFP病例(15岁以下的所有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和任何年龄段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来京就医造成脊灰野病毒带入传播的可能。各区县卫生局要加强脊灰防控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和领导,及时对本地区脊灰疫苗免疫屏障与脊灰野病毒输入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应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演练及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持我市无脊灰状态。
二、加强培训,提高临床医生脊灰诊疗能力和报告意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培训,提高临床医生对脊灰疾病诊断与鉴别诊断能力;完善机构内部AFP病例报告制度与流程,查找诊断与报告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三、做好脊灰疫苗免疫接种,巩固免疫屏障
各区县要在做好脊灰疫苗常规接种的基础上,强化对本地区免疫接种薄弱地区特别是流动儿童地区查漏补种工作并组织对本地区免疫接种情况进行评估;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及查漏补种工作,及时消除免疫接种空白。
四、保持AFP病例监测系统的高效运转
各区县要保持AFP病例监测系统敏感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漏报,确保监测系统敏感运转;加强对AFP病例监测数据的分析,提高甄别高危AFP病例的能力
五、加强外省来京就诊AFP病例的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外省来京就诊AFP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做到调查及时、信息通畅、资料完整,及时识别高危AFP病例和脊灰野病毒输入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外省来京AFP病例调查处理工作流程,提高对外省来京AFP病例监管的主动性。
六、加强实验室管理,确保生物安全
各有关单位要完善安全措施,落实责任制,加强实验室人员、标本和安全管理。对于可疑的脊灰病例标本的采集、包装、运输、检测、保存与处置均应严格按照生物安全有关要求进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