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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11年确定的1.58万套保障房将于9月底开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16日 14时01分   来源:西藏日报

    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强化住房保障、加强市场管理、确保质量安全、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建筑节能等工作为重点,务求实效、扎实工作,为全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各项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今年,全区确定建设1.58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目前,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投资逐步落实,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力争9月底前全面开工。

    继续深入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一是按照分步实施的方式,从今年1月1日起将自治区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和财政配套资金各调整增加2个百分点,将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40万元、贷款期限延长到最高15年;二是加强与区财政厅的沟通协调,研究拟草《关于进一步完善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月住房补贴政策的请示(代拟稿)》,提出了初步的补发方案和按月住房补贴长效机制;三是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协调国家增加对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补助资金;四是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协调落实自治区城镇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十二五”规划,配合做好“十二五”项目规划各项前期工作。

    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城镇功能。督促各级政府加快已到期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鼓励各级政府充分利用对口援藏等方式,加快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以核发“一书三证”为抓手,加强对项目建设执行规划的监管力度,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32件;以城镇总体规划为依据,进一步加大违反规划的处罚力度,对违法建筑采取限期拆除,对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予以停工处罚,确保城镇建设的有序进行,保持良好的城镇面貌。

    积极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风景名胜区建设。多方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确定在“十二五”期间投资4000多万元,完善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基础设施;今年,确定将自治区16处风景区确定为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为推动风景名胜区的发展建设,采取国内知名景区多对一、一对一等方式,从人才智力、资金物资等方面对口支援自治区雅砻河、纳木错——念青唐古拉山、唐古拉山——怒江源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建设,形成了一批意向性的帮扶协议,对口帮扶机制逐渐产生效益。(次旦卓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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