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记者从辽宁省林业厅获悉,2012年全省森林保险总体控制在3500万亩。截至目前,全省森林签单面积已达3128万亩,发生保费5004万元,共有14个市44个林业重点县区的145个国有林场、36个私营股份制林场以及27.68万农户参加了森林保险。
辽宁自2009年9月20日启动森林保险工作以来,省林业厅多次联合财政、保监、保险等部门,共同商讨落实辽宁森林保险工作。 2010年7月,省政府转发了《辽宁省森林保险工作方案》;2011年5月,财政部将辽宁纳入国家森林保险试点省份,极大地增加了政策补助资金比例。
与其它地区相比,辽宁森林保险政策优惠力度大、公益性强,具有保费低、险种多、赔付高等特点。保险的经营主体既可以是林农,也可以是国有林场或其它拥有森林的主体;保险的林种可以是商品林,也可以是公益林。森林保险实行中央、省、市、县(市)区四级财政保费补贴制度。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补贴30%,省补贴25%,市县补贴20%,林农或其它经营主体承担25%;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补贴50%,省补贴25%,市县补贴20%,林农或其它经营主体承担5%。
辽宁森林保险实行一次投保,包含火灾、洪水、泥石流、雨(雪)凇、暴风(雨、雪)、台风、冰雹、霜冻、干旱等多个险种。为确保参保者灾后能够迅速恢复生产,每亩保险额按保险林木的再植成本暂定为400元,保险费率不高于4‰,每亩保费不高于1.6元。 (阎 博 记者 李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