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为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餐饮服务业食用油安全,自治区、南宁市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清查行动。执法人员此次检查,暂未发现“地沟油”回流餐桌。
当天,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广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检查。该食堂的仓库中储存的桶装棕榈油油桶上均贴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等商品标识,工作人员出具了合法的食用油购销单据。在食堂后方,设有一个专门用于储存和过滤废油的隔油池。食堂与一家正规油脂加工厂签订了收购协议,废油由该油脂加工厂回收用于工业生产。潲水则由一家位于大沙田的加工厂收购,但食堂未能提供收购协议和该加工厂的合法资质证明,执法人员当场督促其规范管理餐饮废弃物,堵住“地沟油”原料来源。
随后,执法人员分别来到秀灵路上一家重庆火锅店和广西电影制片厂附近的一家美食店检查。检查发现,火锅店使用的食用油外包装上有正规商标,负责人出具了食用油的购销单据。而美食店使用的食用油就装在两个没有任何标签标识的塑料大桶里,负责人无法当场提供食用油的购销单据。执法人员对两家餐饮店的食用油均进行了抽样送检,并对美食店里两桶“来路不明”的食用油进行了暂时封存。
据悉,在近期开展的“地沟油”违法犯罪清查行动中,有关部门在柳州、桂林查获“地沟油”。这些“地沟油”主要销往广东、湖南,未发现“地沟油”回流餐桌现象。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食用油的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还没有建立统一的餐饮废弃物回收处理制度,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严格规范餐饮废弃物、残剩油脂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管,严防进入食用油生产加工;同时加强食用油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坚决查处假冒伪劣食用油,一旦发现餐饮企业将“地沟油”回流餐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食品安全法依法处罚,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移送公安机关。(谭卓雯 董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