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在太原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山西省最后一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正式启动,本次改革涉及人员80多万。山西副省长牛仁亮出席会议并讲话。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
据介绍,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是:一、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以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为依据,搞活内部分配,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二、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工资分级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地方和部门职责。三、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合理调控地区间、行业间事业单位的收入差距,形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其他公职人员和其他社会群体间的合理收入分配关系。四、坚持总量调控,内部搞活。对事业单位核定一定绩效工资控制总量,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
在实施过程中,既鼓励工作成绩突出、有贡献的业务骨干,又保障广大人群的收入基本稳定。
2009年,国务院部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三步走,山西省涉及改革人员130多万。2009年10月之前,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已分别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