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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从跨区域重大基建等六方面推进泛珠合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22日 09时56分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21日,第七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在江西南昌召开,国家领导人、国家有关部委负责人、泛珠各方行政首长出席了论坛。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朱小丹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

    朱小丹表示,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加快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各国各地区的共识。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CEPA和ECFA深入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为深化泛珠合作带来了新的战略机遇。今后,广东将从六个方面推进泛珠合作。

    (一)加快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跨界铁路、高速公路建设,推动西江主通道和航空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以“西电东送”、“东油西输”、“西气东输”为重点的能源合作,推进能源应急运输资源整合。加强水利建设合作,统筹协调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信息传输通道,进一步完善区域信息通信基础网络。

    (二)务实推进区域产业合作。加强产业转移合作的政策支持和环境建设,推动多方联合建立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支持区域内同行业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加强现代农业合作,推动与台湾、东盟农业合作,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互认机制。支持区域内现代服务业企业跨省发展和建立行业联盟,加大内地省区与港澳在旅游、金融、物流、文化等领域的合作力度。

    (三)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加强与泛珠各方尤其是与港澳的科技合作,创新区域产学研合作模式,建立区域产学研主体之间成果共创、信息互通、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探索有利于促进区域自主创新资源优化配置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与各方共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区域创新体系。

    (四)加强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深化教育合作,共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促进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开辟泛珠三角九省区柔性引进人才绿色通道。加强区域内疾病联防联控合作,构建共享的疾病监测和信息通报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区域社会保障统筹等方面的合作,建立更加完善协调的区域公共服务体系。

    (五)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区域环保规划编制合作,积极探索推进环保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统一规划建设区域环保设施,实现共建共享。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推动解决泛珠三角区域内的跨界环境污染纠纷的制度化建设,维护区域环境安全。

    (六)创新泛珠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区域产业转移协调新机制。鼓励有关金融企业设立产业合作、生态环境保护等合作基金。借助社会组织力量,搭建政府、学术机构和企业开放式研究、交流和沟通的桥梁。在珠三角《规划纲要》等国家级战略的平台上,充分用好区域内其他国家级区域规划政策,形成强大政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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