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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委深入推进商贸领域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22日 10时18分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一是印发《生猪机械化定点屠宰厂互派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屠宰企业互派驻厂(场)监督员制度;压缩生猪屠宰场数量,提高企业工艺和技术水平,保证猪肉产品质量。

    二是在全市推行酒类流通经营户备案,掌握酒类经营户基本情况,强化酒类流通经营户管理;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促使酒类经营户从正规渠道进货,保证酒的来源清楚。

    三是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提高行业自律和守法经营水平,确保了行业食品安全。

    四是实地核查粮油收购企业资质,杜绝无证收购行为;加强对企业登记台帐和证单管理的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追根溯源,严格处理。

    五是加强市粮油质检站等站场建设,扩充检测项目;增加进入市场销售粮油检测频次,加强工作预警,提高监管水平。

    六是公布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七是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签定合作协议,开展联合执法。截止目前,全市商贸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1653人次,对全市生猪屠宰厂场、酒类经营户和粮油流通经营单位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关闭或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17个,暂扣118批次(家)假冒伪劣酒类12364瓶,散装酒439公斤,涉案货值249万余元,部分案值较大的案件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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