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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太仓—南通12.5米深水航道建设进入实施阶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26日 08时26分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9月17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南京组织召开《长江太仓—南通段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简称《论证》报告)专家评审会。这是交通运输部2011年5号令《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配套规定颁布实施后的首个重大工程项目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评审会,标志着长江太仓—南通段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工程进入实施阶段。

    《论证》报告就工程建成后对通航资源、通航秩序的影响,永久性建筑物对航道资源的影响及占用可航水域的尺度,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等进行了分析论证,并提出了安全保障措施和建议;与会专家就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减少工程建设对通航安全的影响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对重大工程进行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是5号令及其配套规定的具体要求,是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的具体体现。此举有利于建设、设计单位及有关管理单位深入了解工程河段通航环境,查找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缓解措施,对于实现工程目标和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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