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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庆期间对部分地区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27日 08时43分   来源:文汇报

    为确保国庆62周年本市彩灯开放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决定于2011年9月30日至10月3日,对全市部分地区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交通管制时间:9月30日至10月3日每天15时30分至23时30分。

    二、交通管制范围:(一)机动车管制范围。浦西地区:从东大名路/溧阳路路口起,沿溧阳路——长治路——天潼路——曲阜路——西藏路——北京路——成都路——重庆路——淮海路——人民路——东门路至黄浦江边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浦东地区:从百步街/滨江大道路口起,沿百步街——陆家嘴环(北)路——陆家嘴环(南)路——拾步街至黄浦江边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二)非机动车管制范围:从南苏州路/河南路路口起,沿河南路——人民路——新开河路至黄浦江边组成的范围(含上述道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三、高架道路、隧道交通管理措施:交通管制期间,延安高架西藏路下匝道封闭,延安高架(南北高架以东)禁止一切车辆通行(除进入延安东路隧道和外滩隧道的车辆以外),其他高架道路正常通行。复兴东路隧道、大连路隧道、人民路隧道、新建路隧道、外滩隧道等隧道正常通行,延安东路隧道只允许延安高架福建路上、下匝道进出浦东的车辆通行。卢浦大桥、南浦大桥、杨浦大桥正常通行。

    四、地铁、轮渡、观光隧道管理措施:关闭轨道交通二号线、十号线南京东路站。黄浦江东金线轮渡视情实施东向西单向停航。黄浦江人行观光隧道关闭。

    五、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管理措施:交通管制区域内的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关闭,同时禁止行人通行。

    执行任务的警备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邮政车、押运车以及持有《国庆通行证》的车辆准许进入交通管制范围。届时,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市中心彩灯开放区域的实际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

上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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