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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27日 09时09分   来源:新华日报

    《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26日下午,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在南京举行,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解民,出席座谈会并分别讲话。

    黄莉新说,要自觉把《条例》提出的理顺水库管理体制、强化安全运行责任、加大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力度等要求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学习宣传,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提高全民的水法制观念。正确处理好水库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的关系,满足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生活对优美环境、良好生态的需要,促进人水和谐相处,切实把水库保护好、管理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障《条例》贯彻执行,切实做好水库的管理与保护工作。

    丁解民说,《条例》体现了江苏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省各级政府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责任,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级人大要加强执法检查,支持和监督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好《条例》,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省政府相关部门和部分市县政府、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就学习贯彻《条例》作了交流发言。(纯中 晓映 静文 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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