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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明确表示上海驾培机构的收费标准不搞区别对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14日 08时57分   来源:文汇报

    近日,有关上海驾校“限外令”的传闻广受关注,在13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对此作出回应。陈启伟介绍,上海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将对驾培机构的本市户籍的学员和外省市户籍取得上海居住证明的学员提供驾培服务。针对部分驾培机构对外省市户籍学员征收培训费的问题,交港局已经紧急发文,明确上海驾培机构的收费标准不搞区别对待。

    陈启伟说,目前有不少外省市人员来上海学车,导致个体车辆挂靠驾校,借用驾校培训证等现象,甚至出现虚报居住证信息,冒用上海居住证明以达到报名驾培目的的情况。为确保培训质量,上海将对驾培机构的本市户籍的学员和外省市户籍取得上海居住证明的学员提供驾培服务。(记者 钱蓓 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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