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公共厕所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据悉,宁夏是全国颁布城镇公共厕所建设标准的首个省区。
《建设标准》规定,根据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建筑类别,公共厕所分为一类、二类、三类3个等级标准,要求城市公共厕所必须符合一、二类标准,其中大型文化娱乐场所、主要公园、广场、机场、车站、客运码头、体育馆(场)、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公厕,必须达到一类公厕标准;县城和建制镇及其它街道区域的公厕不得低于三类公厕标准。各类公厕要按照不同等级标准和使用性质,配置室内卫生洁具、冲洗设备、盥洗盆、无障碍通道、残疾人、老年人专用装置等设施,并设置指路牌、灯光厕所标牌等显而易见的统一引导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