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保证甘肃省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有效运行,确保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甘肃保监局近日决定从11月1日至明年5月1日联合开展交强险投保专项检查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交强险标志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交强险标志的;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交强险标志的。检查期间,公安、农机部门将严把车辆注册登记、转移过户、车辆检验关口,对未投保交强险的不予办理相关业务,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及时购置交强险。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出台的一项交通事故社会求助机制,其目的是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垫付特定情形下的交通事故抢救费用、丧葬费。但甘肃省机动车交强险投保量严重不足,导致一些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无法得到及时救治和赔偿,直接影响到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和运行,加重了政府解决事故纠纷矛盾的难度。2010年,甘肃省机动车辆保有量为214.8万辆,各类车辆依法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仅为90.3万辆,占机动车保有量的42.1%。其中,汽车投保率最高,占汽车保有量的62.1%;摩托车次之,投保率只有14.9%;拖拉机投保率最低,全省只有1.7万辆拖拉机投保交强险,占拖拉机保有量的7.9%。(记者 杨世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