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决定从11月初开始,对各市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行督察,以及时掌握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地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全年任务。这是10月28日,记者从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的。
此次督察主要有4个方面: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包括按照规定渠道筹集住房保障资金情况、各级各类补助资金支出情况、各类贷款落实情况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等;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个数、住房套数、完成投资、工程形象进度及预计到年底可基本建成的套数等;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房源筹集以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进展情况,包括通过购买、改建、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房源的计划情况和已经筹集到位的房源情况,今年计划发放的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与金额及发放进展情况,保障对象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等工作的进展情况;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前期手续情况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情况,包括从项目立项到开工必须履行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等情况。
据悉,省政府将组成7个督察小组,并采取以下方法进行督察:听取各市自查情况的汇报,查阅、审核资料;对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逐栋楼检查,对通过相对集中购买、改建、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的房源进行实地检查,对县(城市郊区)项目随机抽查。(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