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安委会组成安全生产督查组和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确保4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由省安委会组织的10个督查组和4个专家检查组,从25日开始,对各州市、县(市、区)政府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省安委会要求,突出重点、盯住隐患、严格执法,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产整改或依法关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扎实做好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重点、抓推进、抓落实,严防因工程建设行业(领域)年底前赶工期、抢进度,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超载、超速、超限及疲劳驾驶等突出问题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严防因雨雪、冰冻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因素引发交通运输等事故。要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深入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要做好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完善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严格执法,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