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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11月定为价格情况通报与政策提醒活动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09日 15时11分   来源:福建日报

    “超市打折和促销产品不能放在平价销售专区”、“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被重罚”……8日,省物价局联合福州市物价局召集全省上百家商场、超市、专业批发市场等,召开2011年市场情况通报与政策提醒会。

    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张良金表示,全省价格部门将11月确定为“价格情况通报与政策提醒活动月”,组织全省各级机构统一开展突击巡查结合政策宣传教育和法规提醒系列活动,以增强经营者价格自我约束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同时,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对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严查并曝光,形成全社会对价格失信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自9月17日省政府提出稳定食品价格十项措施以来,福建省价格部门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惩治价格违法行为,全省主要农副产品价格明显回落。据省物价局11月5日价格监测显示,与9月15日相比,平均每500克上海青从2.99元跌至1.31元,花菜从4.03元跌至1.9元,油菜从3.07元跌至1.57元,鲜猪瘦肉从15.87元跌至14.35元,鸡蛋从5.6元跌至5.13元。(记者 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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