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北京市部分地铁站周边自行车存车费上调的报道,北京市发改委11月9日已责成相关区县进行核查,并明确表示,北京市近期将严查自行车存车费私自上涨现象,确保关系民生项目价格稳定。
11月9日,北京日报率先报道了部分区县上调自行车存车费的现象,丰台区发改委迅速调查。经查,上调属于经营企业擅自涨价,丰台区发改委当日即责令企业恢复原价,并将约谈企业负责人,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报道中提到的天坛东门地铁站存车费上涨情况,东城区发改委表示,该区2002年已出台了非机动车收费标准,目前仍在按照此标准执行,东城区发改委将对辖区内所有非机动车存车处进行检查,发现私自涨价和不按照规定执行的从严处理。
据了解,按照《北京市定价目录》规定,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目前,北京市城区自行车存车费分别由原城八区物价局在2002年前后确定,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的存车场条件及自行车类别实行差别化收费。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北京市将进一步加大关系民生项目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各区县也要加强价权内政府定价项目的价格监管,认真查处违规提价和擅自提价等问题。消费者如发现违规收费现象,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记者 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