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总结推进会上,公安部对10年来组织推动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成绩突出的106个先进集体和24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给取得突出成效的吉林省乾安县公安局法制室、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办、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法制科、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等4个单位分别记集体一等功。
2001年10月公安部发布施行《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以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坚持把执法质量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通过树立正确的考评导向,严格落实考评奖惩,合理调整考评重点,健全动态考评机制,不断发现和整改执法问题,在全国公安民警心目中牢固树立了既严格公正规范又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实现了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稳步提升。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2010年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优秀率较2002年上升14.97个百分点,不达标率下降2.99个百分点;与2001年相比,2010年全国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维持率分别上升7.8%和6.46%,撤销率分别下降13.8%和6.71%,变更率分别下降6.3%和1.98%;民警违法案件下降26.32%。10年间,全国先后涌现出连续10年以上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优秀县级公安机关109个。随着执法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全国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会议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会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健全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考评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的意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执法为民思想,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各项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继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