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江西省全面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今年6月又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随后省政府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基层综合改革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经过1年多的改革实践,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初步构建起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保证了公益性质
江西省将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编制管理,乡镇卫生院按每千乡镇人口1.2个编制的标准,重新核定人员编制40837个,比改革前新增编制5872个。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由财政全额保障并纳入预算管理,从根本上保证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2010年,各级财政安排补助在编人员基本工资3.7亿元、人均月补助1000元。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了内部管理
江西省严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准入,建立“定编定岗不定人、能进能出全员聘”的用人机制,实行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人事制度。机构负责人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实行全员竞聘上岗。
为防止基层业务骨干流失,江西省统筹安排部分新增空余编制2000余个,采取定向招聘方式,专门面向年资高、业务好、具备资质的长期聘用职工进行公开招聘。目前,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和负责人公开选聘已基本完成,60%的基层单位完成全员竞聘上岗,清理清退116人、分流安置263人(预计需分流安置955人)。
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动了积极性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绩效工资,省财政安排资金3.48亿元,对在编基层医务人员人均每月补助300元。实行“双考核双挂钩”管理办法,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个人收入挂钩,引导基层机构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上来。
为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部分地区结合实际,探索调整绩效工资浮动比例,将收入待遇向关键岗位、向业务骨干、向卫技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有效调动了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为稳定基层医疗技术骨干,今年江西省还开展了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在100所乡镇卫生院建设1000套周转房,使专业人员下得去、留得住。
推进补偿机制改革确保了机构运转
在财政补助方面,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其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将乡村医生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在医保补偿方面,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新农合补偿比例和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水平,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5%),引导患者到基层就诊。在奖励制度方面,由省财政单独安排奖励资金,每3年一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医改评比奖励。(记者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