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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实施调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15日 10时04分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实施调整。这次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撤销县级江都市,设立扬州市江都区,以原江都市行政区域为江都区行政区域;二是将扬州市邗江区的李典、头桥、沙头、杭集、泰安5个镇并入扬州市广陵区;三是撤销扬州市维扬区,将原维扬区的行政区域与划出5个镇的邗江区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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