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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作出开展向江小金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16日 08时56分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近日中共浙江省委作出开展向江小金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要求浙江省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江小金同志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浓厚氛围。

    江小金同志生前任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电业局副总工程师。他参加工作40多年来,长期奋战在电网建设一线,兢兢业业履职,工作实绩突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崇高品德,受到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

    决定指出,江小金同志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真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他激情饱满,忘我工作,身患绝症还主动要求工作;他勤钻业务、追求卓越,主持建设和推广20多项在浙江省乃至全国电力领域领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成果。江小金同志是新时期电力建设战线的杰出代表,是浙江省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的模范行为和高尚品德,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决定要求,浙江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江小金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秉持党性、心系群众的政治品格,加强党性修养,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学习他忘我工作、乐于奉献的人生境界,忠诚党的事业,立足本职,勤勤恳恳,争创一流业绩;学习他坚持学习、勇攀高峰的进取精神,紧贴工作需求,瞄准技术前沿,竭力创业创新;学习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永远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永远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学习他淡泊名利、以德齐家的优良品德,提高道德修养,塑造高尚人格,不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决定强调,浙江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江小金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抓好落实。要通过各种学习活动,使江小金同志的崇高精神和先进事迹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浓厚氛围。要把开展江小金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学习活动取得扎实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向江小金同志学习,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良好的作风和形象,激励广大党员自觉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争做创先争优的先锋模范;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全面建成惠及浙江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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