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初确定的为民办“十二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从解决自治区贫困家庭大学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出发,提早动手,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使自治区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截止目前,自治区共救助贫困大学生52204人,其中:一次性救助24257人,纳入城乡低保27947人。累计支出救助资金4832万元,比上年增加929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支出800万元,盟市和旗县财政支出2909万元,社会捐赠1123万元。人均一次性救助标准达到1992元,比上年增加451元,确保自治区贫困大学生都能按时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