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16日,由文化部在常熟举行“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第三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命名颁牌仪式暨工作总结会议”。
会议公布了《文化部关于命名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决定》和《文化部关于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的决定》。
2011年,文化部在全国开展了第三次县级以上文化馆的评估定级工作。全国共2028个文化馆达到三级以上文化馆标准,其中“一级文化馆”740个,“二级文化馆”583个,“三级文化馆”705个。
本次评估定级,江苏共有118个文化馆参评,其中有110个文化馆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上等级馆比例为93.2%,高于上届17.4个百分点,列全国各省(市)第一;有81个文化馆晋升为国家“一级文化馆”,比上届增加26个,总数是全国“一级文化馆”的11%,亦居全国各省(市)第一。“一级文化馆”数量排在第2至第5位的省份分别是山东70个、浙江63个、广东47个、湖南41个。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指运用民间文化资源或某一特定艺术形式,通过创新发展,成为当地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并广泛参与的群众文化主要活动形式和表现形式,并对当地群众文化生活及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自1987年开展创建以来,已经成为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丰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公共文化品牌项目。
文化部此次共命名全国528个符合条件的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其中江苏有33个,是全国各省(市)“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最多的省份,占全国总数的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