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科学发展轨道上推进跨越式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西藏所有问题的基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潜力,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一)切实用好特殊政策。中央赋予的特殊优惠政策和兄弟省市、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中央骨干企业的对口支援是我区最重要的发展条件,要牢牢抓住、用足用好。坚持全面把握好,对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财税扶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投资倾斜政策、人才援助政策、对口支援政策,要逐条逐款地研究,逐类逐项地梳理,准确掌握每项政策的内涵、要求和含金量。主动对接好,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沟通,确保优惠政策全部到位、尽快落地;加强与对口援藏省市、中央骨干企业的联系协调,确保援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进一步完善经济援藏、干部援藏、人才援藏、科技援藏、就业援藏的工作机制。配套落实好,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具体办法,保证中央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二)突出抓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是经济工作的“牛鼻子”,抓项目就是抓经济、抓发展、抓跨越。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国家“十二五”期间围绕民生改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社会建设等领域,支持西藏发展总投资3305亿元、226个重大项目的实施,下功夫抓好对口援建项目的落实;要全力推进,抓紧与中央和国家部委、援建单位进行对接,尽快完成项目论证审批工作,积极做好征地补偿等基础工作,保证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要高质高效,精心组织、科学施工、强化监管,确保建成精品工程、民心工程,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三)着力强化基础设施。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努力消除发展的瓶颈制约。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公路建设,力争全区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万公里,实现县县通油路、60%以上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加快铁路建设,推进川藏、滇藏铁路西藏段建设,完善区内铁路网络,提高铁路运营能力;加强航空建设,做大西藏航空公司,加快现有机场改扩建,发展区内支线航空,增加国内外航线,形成区内外国内外协调联动的航空网络。完善综合能源体系,积极推进油气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水电和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再生能源开发,加快电网网架和电网建设改造,力争到“十二五”末电力装机容量达到260万千瓦,基本解决全区人口的用电问题。健全现代通讯体系,加强进出藏光缆通道建设,推进移动网广覆盖和宽带通信工程,力争实现乡乡通光缆,具备条件的行政建制村全部通宽带;加强邮政设施建设,基本实现乡镇邮政网点全覆盖。建立水利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安全饮水、区域防洪、节水灌溉、水源保护、水利骨干工程和特殊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完善防洪、抗旱、灌溉、供水、发电等水利基础设施,提高城乡水资源利用水平与保障能力。
(四)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坚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要提升一产,完善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粮食增产行动计划,确保“十二五”期间粮食产量稳定在95万吨左右;加快蔬菜基地建设,力争蔬菜面积达到33万亩、自给率达到90%以上;大力发展林业、林下产业和畜牧业,力争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推进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产业化经营率达到40%以上。要壮大二产,突出抓好能源产业、优势矿产业、建筑业、藏医药业、高原特色食品业、民族手工业等支柱产业,加快建设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尔木藏青工业园,到“十二五”末组建大型企业集团10个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以上。要做强三产,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努力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力争“十二五”末接待游客1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加快城乡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农牧区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加快青藏铁路那曲物流园区建设,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大力发展金融业,建立符合西藏实际的金融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证券、保险、信托、担保等金融业务,增多做强金融主体,创新金融产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上市企业5家以上。同时,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物联网、信息服务、康体健身、家政养老、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等现代服务业。
(五)推进科技进步创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重视引进开发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和创新水平。坚持建平台,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孵化器、高科技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培育扶持40家科技型企业;攻专项,加强高原特色农牧业、生物产业、藏医药业、新能源、有色金属业等方面的研究,实施8个重大科技专项,开展45项科技攻关,突破一批核心技术;促转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争到“十二五”末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以上;广普及,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普及日常科技知识,提高科学技术普及率。
(六)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中东西战略,藏中地区要发挥上连陕甘青宁、下通南亚的优势,加强对内对外经济合作,着力打造全区特色产业发展战略高地、国家西部地区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中心、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藏东地区要发挥连接川滇青的区位优势,积极融入成渝经济圈,加快矿产、水能资源开发,着力建设区域商贸中心、有色金属生产基地、“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三江”流域精品旅游区;藏西地区要发挥沿边开放优势,完善交通等基础设施,着力建设畜牧业、矿产业、特色旅游、边境贸易大区。加快城镇化建设,完善以拉萨市为中心,以地区所在地为支点,以县城、边境城镇、特色文化旅游城镇为网络的城镇体系,促进人口适度集聚,力争“十二五”末城镇化率达到30%以上。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导资金、项目、人才向县域流动,集中打造一批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好、辐射半径大、带动能力强的中心县城和经济强县。推进兴边富民工程,加快边境县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特殊优惠政策,加大对边境一线居民补助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力争“十二五”末边境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四、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硬任务和第一责任,努力实现长治久安
西藏的稳定关系国家的稳定,西藏的安全关系国家的安全。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立足抓早抓小抓快抓好,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在反分裂斗争这个关系国家安全、祖国统一、边疆稳定的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要紧紧依靠各族群众,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下好先手棋,坚决防范和抵制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入开展反对达赖集团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彻底粉碎一切破坏西藏稳定、危害祖国统一的图谋。
(二)坚持依法管理寺庙。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依据,以稳定和谐为目标,构建寺庙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寺庙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完善寺庙管理体制,充实寺庙管理力量,切实把寺庙管好、管稳定、管和谐,使寺庙的管理权牢牢掌握在党和政府的手中。开展模范寺庙创建活动,推进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创建和谐模范寺庙、评选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活动,定期对模范寺庙和先进僧尼给予表彰奖励,让他们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激励,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意识,自觉做到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增进修养,坚决抵制和反对达赖集团的渗透破坏,不参与分裂祖国活动,不参加扰乱社会秩序活动,不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和社会管理活动。强化寺庙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寺庙通路、通电、通水、通信、通广播电视等问题;注重对僧尼的关心爱护,切实解决僧尼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实现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使之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享受到团结发展和谐稳定的成果。
(三)夯实城乡基层基础。广泛开展深化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一个覆盖”,自治区、地(市)、县(市、区)、乡镇四级联动,会同中直驻藏机构及企事业单位,抽调21000名得力干部组成工作队,进驻全区5451个行政建制村(居委会),实现行政建制村(居委会)驻村工作全覆盖。完成“五项任务”,帮助建强基层党组织,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寻找开辟致富门路,进行感党恩教育,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建立“一个机制”,构建城乡发展稳定的长效机制,筑牢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社会根基。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严格落实稳定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维稳专门领导班子要负起直接责任,层层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维稳机制,进一步健全党政军警民联防联动工作格局,形成抵御达赖集团分裂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强大合力。着力强化管控措施,抓好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管控,抓好应急机制建设,抓好维稳专门力量建设,实现维稳措施全覆盖,确保没有缝隙、没有盲区、没有空白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矛盾调处化解工作机制,把握群众的合理诉求,重视做好信访工作;深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分裂破坏活动,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第一时间、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着力推进军警民融合式发展,支持驻藏人民解放军、武警、边防、消防、公安、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推动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建立军警民兼容的物资储备体系,推进保障体制一体化、保障方式社会化、保障手段信息化、后勤管理科学化。突出抓好核心作战能力和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国防后备力量平时服务发展稳定、战时打赢现代人民战争的能力。
五、以保障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坚持实施富民兴藏战略,重点办好十个方面的实事,使各族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更多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一)推进安居工程。高标准做好亚东等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加快实施、保证质量,三年建成18.55万户农牧民安居房,让所有农牧民住进经济、安全、适用的房屋。五年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4.93万套,有效解决城镇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改善农牧区条件。加快实施水、电、路、气、讯、邮政、广播电视、优美环境“八到农家”,力争到“十二五”末,解决所有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实现农牧区用电人口全覆盖,有条件的行政建制村和所有农林场、边防站点通公路,建成农村沼气20万户以上,电话入户率达到93%以上,行政建制村通邮率达到90%以上,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5%以上,从根本上改变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
(三)搞好生态搬迁。结合生态保护、安居工程、小城镇建设,突出交通沿线、城镇周边等重点迁入区域,稳妥推进生态搬迁,力争五年搬迁10000户,确保搬得出、留得住、富得起。
(四)积极扩大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公职人员岗位、购买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增强企业就业吸纳能力、发挥就业援藏优势,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力争使西藏籍大学生全部实现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农牧区富余劳动力每年转移就业35万人次以上,到“十二五”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左右,切实做到户户有门路、人人有活干、经常有收入。
(五)着力稳控物价。加强市场价格预警监管,加大农副产品储备投放力度,建立价格风险调节基金,完善价格应急协调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努力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群众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六)强化医疗保障。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到2013年实现每个县有标准化医院、每个乡镇有卫生院、每个行政建制村有卫生室、每个街道办事处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相应的医护人员,提高卫生服务水平。
(七)健全社保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各险种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村五保供养范围、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
(八)加强扶贫开发。制定专项扶贫开发规划,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向农牧区、地方病病区、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倾斜,力争到“十二五”末低收入人口占农牧区总人口的比例降至12%以下。
(九)优先发展教育。夯实基础教育,积极推进学前“双语”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高中教育,办好内地西藏班(校),全面落实免费教育“三包”政策,力争到“十二五”末,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0%、小学入学率达到99.5%、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9%、高中入学率达到80%以上。发展职业教育,放开职业教育市场,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力争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校生比例达到4︰6。提升高等教育,加强特色学科、优势专业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力争建成1-2所在国内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
(十)抓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对地震、泥石流、暴风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是西藏发展稳定的关键。要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巩固发展民族大团结。坚持和完善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大力表彰对民族团结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使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始终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自觉抵制各种狭隘民族意识,增强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责任感。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二)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高标准办好西藏佛学院,使之成为促进藏传佛教健康发展的阵地、培养爱国爱教人才的阵地、向全区寺庙输送高素质僧尼的阵地。实施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教育培养工程,努力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界爱国爱教人士队伍。依法管理活佛转世事务,牢牢掌握活佛转世的主动权,决不允许达赖集团插手活佛转世事务。完善藏传佛教学衔制度,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述,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支持各级人大依法履行职能,保障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重视发挥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支持力度。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七、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兴起全区文化建设新高潮,努力实现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发展强区的转变。
(一)提升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力。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全过程,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全区文化建设,推进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 发展观进基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转化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唯物论、无神论和新旧西藏对比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感、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感。坚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艰苦奋斗为核心的“老西藏”精神,凝聚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强大精神力量。坚持加强对西藏重大理论、历史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和藏学研究的繁荣发展。
(二)提升意识形态领域的战斗力。针对西方敌对势力和达赖集团不断加大对我进行反动思想渗透的新情况,要旗帜鲜明、针锋相对,强化措施、掌握主动,确保西藏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域的绝对安全。阵地要占领,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广泛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掌握涉藏舆论斗争的话语权和主动权。揭批要深入,深入揭批达赖集团的“三性”分裂本质,打牢反分裂斗争的思想基础。覆盖要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全覆盖,确保没有盲区、没有空白点,使党和政府的声音覆盖全区120万平方公里的辽阔疆域,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有效地传播到千家万户。管控要严格,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有效净化舆论环境。防范要到位,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分子进藏入境进行反动宣传,坚决清缴“藏独”反动出版物及宣传品,筑牢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的铜墙铁壁。
(三)提升主流舆论媒体的传播力。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始终坚持党管媒体不动摇,贯彻正面宣传为主、团结鼓劲的方针,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人民军队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加强主流媒体建设,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台、新闻立报立台立站,做大做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出版社,实施党报党刊赠阅工程,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和改进手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加强舆论引导,规范信息传播,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推进汉藏“双语”传播,全区新闻媒体全部实行汉藏“双语”编印、播发,支持藏语音像制品、书报刊的出版发行,提高广播影视节目藏语译制能力,使各族群众都能看得到、听得懂、入头脑、受教育。切实强化对外宣传,加大西藏文化“走出去”的步伐,在国际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新西藏的良好形象。
(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辐射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健全自治区、地(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经过2-3年的努力,实现地(市)全部有图书馆、群艺馆、数字电影院,县县有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电影院、新华书店、民间艺术团,乡镇(农林场)有综合文化站,村村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电影放映;大力推进先进文化进寺庙,在每个寺庙建设一个文化书屋,尽快实现报刊、广播、影视寺寺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提升特色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一方面,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抓好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加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加强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整理,建设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一方面,加快文化改革发展。以确保文化安全为前提,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和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文化旅游、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出版发行、民族手工艺、高原极限运动等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与旅游、科技、生态产业相结合,力争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以上、逐步成为全区新的特色支柱产业。
(六)提升社会主义精神文化产品的供给力。认真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实施“五个一”工程为龙头,建立社会主义文化精品创作激励机制,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为主题,创作更多讴歌新西藏、新发展、新变化、新生活的好作品,占领城乡文化阵地,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西藏文化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