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这是记者今天(17)从省委办公厅获得的消息。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完善配套管理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细化部门预算,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负总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公安、财政、审计、民政、国资、税务、银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防治“小金库”的联动机制。
根据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日常监督部门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科学部署,确保所有的单位都在监督范围之内。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工程、垂直管理部门开展重点检查。并建立“小金库”问题的监督检查公告制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还将继续实施举报有奖的政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要继续保留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凡举报属实的,按照查处收缴入库金额的5%、最高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此外,各级财政、审计、公安、税务、民政、国资等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一经发现“小金库”,将及时报告同级组织部门,按照组织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先予免职,再组织调查处理。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 黄纯芳 通讯员 曹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