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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方案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24日 09时49分   来源:河北日报

    近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并下发《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此次活动自11月15日开始,至明年2月29日结束。

    据介绍,活动期间,将重点排查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枢纽、公交停车场、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公交客车、客渡船、旅游船、加油(气)站、易燃可燃材料仓库(堆场)、桥隧施工现场、施工驻地、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现场等。近两年曾经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部位或场所,本年度被公安、消防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安全隐患单位,以及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消防安全隐患单位或部位也在重点排查之列。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消防设施损坏、失效、配备不足的,营运车船、库房车间、高层建筑一律停驶、停运、停止使用,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营或恢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未按规定持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违反规定从事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存在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的,一律就地整改。火灾隐患突出,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或屡查屡犯以及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约谈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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