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11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现就上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的自觉和自信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国家和地区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对于上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具有重大意义。
(一)认清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上海自开埠以来,中西文明交汇,古今文化交融,形成了深厚的文化积淀和鲜明的文化特色。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特别是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全市上下围绕建设文化大都市的目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扎实推进文化建设,为上海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上海为文化发展繁荣提供了沃土,文化让这座城市更具魅力。
当前,上海正处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外开放扩大,信息渠道剧增,社会思潮多元,人们思想多变,意识形态工作面临复杂形势,迫切需要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教育引领作用,巩固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凝聚强大精神力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同时社会转型加快,利益诉求多样,迫切需要发挥文化滋润心灵、陶冶情操的作用,让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获得思想教益和精神满足,舒缓人们情绪,温润社会关系,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切需要发挥文化知识创新、智力创造的作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促进城市产业能级提升。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迫切需要上海主动承担国家重大文化战略任务,扩大国内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当好文化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进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构建全市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
(二)把握文化建设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发挥上海文化优势和世博会后续效应,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努力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国际文化大都市,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贡献。
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必须遵循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改革开放的重要方针,努力体现地域特色,传承中华文化精髓,吸收世界文化精华,弘扬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海派文化品格;体现创新驱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突破阻碍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鼓励文化创新创造,激发文化发展活力;体现群众参与,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创造条件鼓励群众参与文化建设,增进文化认同,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体现开放合作,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引进来”、“走出去”,汇聚海内外智慧和力量,增强上海文化的集聚力和辐射力;体现协同推进,促进市区县联动,加强部门协同,鼓励社会参与,推动文化与其他领域的渗透融合,形成举全市之力推进文化建设的格局。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要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创建和谐文化之城、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现代文化产业重镇、国际时尚文化中心、创意设计之都、文化人才高地,力争到2015年,在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创新、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等多个领域的主要可比指标趋近国际大都市水平;到2020年,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建成文化要素集聚、文化生态良好、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创新活跃、文化英才荟萃、文化交流频繁、文化生活多彩的国际文化大都市。
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坚持不懈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使之成为全社会最基本、最广泛的思想共识,转化为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凝聚成共同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
(三)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夯实全市人民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密切联系改革发展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发挥主流媒体、新兴媒体、东方讲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学校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阵地作用,出版思想道德教育通俗读物,开展宣传普及和教育活动,充分挖掘重大纪念日、节庆等教育资源,在全社会唱响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主旋律。针对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解疑释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凝聚思想共识。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四)大力弘扬和培育城市精神。“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是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城市文化的历史积淀、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在实践中不断丰富,使之融入城市生产生活各个方面,转化为推动城市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倡导崇尚正义、维护公平的公正理念,互相尊重、和睦友善的包容态度,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诚实待人、守信互信的诚信品德,在全社会形成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发扬艰苦奋斗、劳动光荣、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表彰道德模范,发挥先进典型和身边道德榜样的引领作用,引导干部群众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善恶观、荣辱观。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五)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生动实践。要把宣传和弘扬上海世博会精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围绕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引导和组织广大市民以“美好城市、美好生活”为主题,共同参与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镇、文明村、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推进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共建美好家园。深入开展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和礼仪文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市民养成文明生活方式,共享美好生活。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培育社会示范团队,鼓励市民就近就便参与志愿服务,鼓励扶贫济困、扶弱助残、慈善捐赠、见义勇为等公益行为,共筑和谐社会。
(六)深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引导市民群众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形成人人要学、时时可学、处处能学的生动局面。深入推进上海开放大学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全市、面向全民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形成开放、灵活、多样的学习平台。积极培育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学习型家庭等学习型组织,继续办好振兴中华读书活动、上海书展等群众性学习品牌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广泛开展科普和人文知识教育,推动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应用。
三、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舆论氛围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改进舆论宣传,提高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坚持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重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促进和谐、理性社会舆论氛围的形成。
(七)切实增强主流媒体的影响力。重点加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要出版社的建设,做强做大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等,发挥主流媒体的主导作用。适应不同受众群体的需求,培育纸质和电子媒体,时政类、都市类和专业类媒体共生发展的业态结构,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覆盖广泛、技术先进的传播体系。推进以名专栏、名专版为主体的媒体品牌工程建设,增强对重大政策、重大事件、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的引导能力,提高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环境下的传播能力。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真实、准确、及时传播新闻信息,加强自律,自觉抵制错误观点,杜绝虚假新闻。
(八)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推进“三网融合”,统筹规划本市互联网网站发展,建设好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网站、文化教育网站等,积极提供内容丰富、功能多样、群众需要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倡导政府部门开通政务微博,鼓励领导干部应用博客、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正确信息,汇集社情民意,做好网上群众工作,引导社会舆论。以网络诚信建设为重点,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支持商业网站参与网络文化建设,加强对社交网站和即时通讯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整治网上低俗之风,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加强互联网核心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研发,落实网站基础管理。以网络法制建设为重点,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网络文化服务和管理体系。
(九)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媒体的重要责任。要健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重要媒体的工作联动、应急报道、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进沟通和理解,疏解群众情绪,缓和社会矛盾。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健全全市新闻发布网络和工作制度,建立统一联动、安全可靠的应急广播网络,提高权威性,增强时效性,增加透明度。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实事求是、依法处置”原则,积极稳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涉事责任部门要在新闻发布平台上主动提供权威信息,重要媒体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开展科学理性的新闻解读,形成舆情与处置的良性互动,促进事件平稳处置。重视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引导,加强对网络论坛版主、微博博主等的沟通和教育,营造理性平和的网上舆论氛围。媒体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推动解决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改进工作。
(十)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着眼于营造客观友善、于我有利的国际舆论环境,健全外宣部门牵头,外事、侨务、文化、旅游、商务等主要涉外部门和媒体共同参与的外宣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外宣资源,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策划实施主题外宣活动,打造“感知上海”、“魅力上海”等外宣品牌。支持中央、兄弟省区市和境外新闻媒体在沪开展工作,鼓励媒体客观报道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施主流媒体国际交流计划,鼓励上海主要媒体开拓国际市场,学习国外先进传播技术和经验,在交流与合作中宣传上海形象。利用驻沪领馆、友好城市、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学术机构等资源,借助外事、外贸、外资、外经和国际交流活动等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地开展对外宣传,积极传播中国及上海的声音。
四、积极推进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思想引导,坚定不移地唱响主旋律,着力提升文化原创力,努力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
(十一)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全面提升理论创新、学术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学术重镇。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高校、社科院和党校的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推进理论创新研究基地建设,积极研究回答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争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理论体系、基本制度研究方面推出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成果。加强基础学科研究,深化多学科综合研究,培育新的学术领域和学科增长点,推动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党校、政府研究部门和社会咨询研究机构建立研究联盟,健全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的合作开放研究机制,重点建设一批有专业优势的新智库。完善哲学社会科学课题规划和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加强对重要学术著作、重点学术刊物、重大理论课题、学术新人新作和学术贡献奖等扶持资助,形成鼓励理论创新的导向。
(十二)建设优秀文艺作品重要原创基地。坚持正确创作方向,切实加强文艺“新品、优品、精品”创作,推动革命历史题材和重大现实题材的重点文学、影视、音乐、美术和舞台艺术作品的创作,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人民群众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推进重点文学创作工程,扶持重点文学刊物,打造文学精品,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推进重点影视创作工程,实施上海电影产业振兴计划,发展影视剧生产要素市场,促进电视剧创作,提升电视剧质量和产量。推进重点舞台艺术创作工程,扶持文艺院团原创,加强优秀传统剧目的抢救、整理和传承,打造一批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推进重点美术创作工程,完善公共美术设施,实施上海历史文脉工程,推出一批美术精品。推进重点图书出版工程,扶持科普、文学和社科名作出版,注重本土题材挖掘,着力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上海原创”。
(十三)营造民主、友善、包容的宽松环境。遵循文化发展规律,营造尊重差异、包容多样,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创作生产氛围。在创作样式上支持不同流派和风格的自由发展,在学术理论上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的充分讨论,在艺术发展上鼓励不同品种和业态的积极创新。创新管理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依法管理文化市场,提供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环境,激发文化发展活力。引导文化工作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加深对国情民情的了解,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创作符合主旋律要求、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的优秀作品。营造有利于新人成长、新作诞生的环境,焕发文化创作激情。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褒优贬劣,激浊扬清。
(十四)加强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着眼促进文化相互学习借鉴,增强上海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辐射力,以上海周、国际友好城市、友好社区、上海城市形象大使等为载体,发挥长三角城市圈优势,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国际文化会展、开拓国际巡演、生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产品。继续办好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海电视节、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上海旅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鼓励办好区县的国际茶文化旅游节、国际沙滩音乐烟花节、国际民间艺术节等重大文化活动,吸引世界各地优秀文化来上海交流展演。推进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建设,扶持“文化中国”系列丛书出版等项目,举办世界中国学论坛等活动,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的国际学术交流,办好孔子学院。
五、率先建成国内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保障基本需求为标准,继续完善设施布局,保障内容供给,创新体制机制,增强服务效益,提升市民文化生活质量,使上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十五)建设功能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规划建设布局均衡、功能集成、服务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构建完善的市、区县、街镇、居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重点建设或改建中华艺术宫、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上海世博会博物馆、上海儿童艺术剧场、上海市历史博物馆、虹桥国际舞蹈中心等市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统筹规划世博浦西园区文化项目,筹备建设中国近现代新闻出版博物馆、上海图书馆二期等大型文化项目。大力推进区县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制。加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力度,推动文化服务设施布局向基层社区、郊区农村倾斜,向交通便捷区、重点商贸区、大型居住区和新城镇集聚。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国家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加快改善农村文化活动室条件,建设住宅小区综合文化活动室,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绿地、空地等公共空间,开辟居民就近就便活动的文化场所,打造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
(十六)保障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继续扩大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鼓励学校、体育馆(场)和企事业单位的文化服务设施向市民开放,重视做好老年人、青少年、郊区农村居民和来沪从业人员等的公共文化服务,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坚持工人文化宫、群众艺术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的公共文化服务定位。强化东方宣传教育中心等六大“东方系列”的品牌优势,完善“连锁化营运、菜单化服务、品牌化运作”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供给的新形式、新途径,推出各类专业化、分众化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机构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国有文化机构要主动承担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社会责任。
(十七)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倡导人人参与、人人享有,鼓励群众自创自办、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文化活动。把群众的文化参与和文化认同有机结合起来,挖掘富有地域特色的民族、民俗、民间文化,增强群众文化活动吸引力。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搭建展示平台,扶持和培育各类群众文化团队。组织专业艺术工作者、文化志愿者、基层文化骨干为群众文化团队提供艺术指导,提高群众文化活动质量。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周周演”、“欢乐农村行”、“欢乐工地行”和“市民艺术大展”、“百姓大舞台”等基层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形成季季有汇演、月月有演出、天天有活动的文化景象。大力推进机关文化、企业文化、行业文化、校园文化、工地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和家庭文化等的建设,夯实基层群众文化基础。
(十八)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各级政府要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职责,加强规划、协调、服务和保障,强化对区县层面公共文化建设和管理的统筹。深化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借鉴市场机制的公益服务模式,试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项目)委托管理,社会化、专业化管理营运机制,增加公共文化事业运作的透明度,激发服务群众的积极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文化信息库和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网,开发文化资源地图,及时、准确发布公共文化服务基础信息。创新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对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及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估和市民满意度测评。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
(十九)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地面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积极保护本市近现代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存。保护上海革命历史文献文物,修缮一批中国共产党早期在沪活动纪念地,增强上海作为革命圣地的影响力。加强对外滩建筑群和大世界等城市历史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街区、重要抗战遗址、江南制造局和杨浦水厂等工业文化遗存、枫泾和朱家角等历史古镇、崧泽和广富林等历史遗址、鲁迅和巴金等名人故居的保护和利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以项目和传承人保护为重点,提高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利用水平。组织好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工作,承续城市历史文脉。
六、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以创新、融合、提升、开放为主线,聚焦重大产业项目,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力争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10年的9.75%提高到12%左右,确立其支柱性产业的重要地位。
(二十)优化文化创意产业布局。合理分布、集聚特色,构建“一轴、两河、沿海、多圈”的文化创意产业空间新布局,形成上海文化创意产业轴、产业带、产业圈。实施科技带动战略,推动文化与金融、贸易、信息、旅游等融合发展,聚焦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重大项目,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文化创意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链,重点发展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时尚产业、建筑设计业、网络信息业、软件业、咨询服务业、广告会展业、休闲娱乐业等文化创意产业。加快推进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动漫游戏产业示范区、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国家广告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绿色创意印刷示范园区、“三网融合”试点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国家和地方重大文化项目建设。结合老厂房、老仓库、老码头改造,建设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创意产业集聚区和创意产业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创意产业知名企业和创意品牌,形成文化创意产业新增长点。
(二十一)培育和扶持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推动文化市场开放,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格局。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进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创意企业上市融资,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培育产值百亿元级的龙头文化企业、产值超过20亿元的骨干文化企业。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支持产学研建立战略联盟,重点扶持一批“专精特新”、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科技企业、中小文化创意企业。重视培育民办非企业的民间文化机构、文化创意工作室和个体文化创业者。
(二十二)着力改善产业发展环境。推进上海文化产权交易、国际文化服务贸易、金融支持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和文化中介服务等平台建设。培育和引导文化消费,鼓励国有和民营文化机构在商业文化活动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采取措施切实提供更多适合市民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提高基层文化消费水平。发挥国有文化投资基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创新金融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方式、渠道、产品和服务,探索适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质押融资服务,加大对中小文化创意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支持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为全国各地文化企业和个人的股权、债权、物权、知识产权等资产的转让交易提供服务,探索开展增值服务。研究制定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税费政策,争取更多类型的文化创意企业享受本市营业税差额征收及增值税改革试点等优惠政策。培育和发展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首发市场”。实施文化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保障文化市场健康运行。
(二十三)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依托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服务贸易,促进文化创意产品“走出去”,扩大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贸易。落实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利用国际性的文化博览会、影视节、演出交易会等平台,做好文化产品推介和营销。发挥保税区政策优势,联手长三角城市群,把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建成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展示推介文化产品,服务文化进出口贸易,创设文化金融工具,培养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形成中国文化产品出口的桥头堡。
七、着力建设汇聚文化人才的高地
文化人才是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的第一资源。要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创新文化人才工作机制,优化文化人才发展环境,使上海成为各类文化人才创业创造的热土、共存共荣的港湾。
(二十四)壮大文化人才队伍。实施文化名家资助计划、领军人才开发计划、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和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等重点人才发展计划,面向海内外吸引和培养名家大师、高层次领军人物。建立海外高层次文化人才引进基地,采取聘任制、签约制、项目合作制等形式,柔性引进海外文化人才。按照各领域文化发展要求,推动文教结合、产学合作,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新闻出版人才、文化艺术人才、文化创意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经纪人才等。切实加强区县和街镇基层文化工作队伍建设,在待遇、培训和职称评审方面向基层文化工作者倾斜,配备好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专职人员,发展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一支既能做群众思想工作又能提供文化服务的队伍。重视发现和培养民间文化能人、文化传承人和群众文艺团队积极分子,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二十五)提高文化人才素质。文化工作者是文化产品的提供者和传播者,要担当社会责任,做道德品行和人格操守的示范者。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和“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等专项活动,提高文化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鼓励文化工作者特别是文化名家、中青年骨干深入实际,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拜人民为师,为群众放歌,增进群众感情,汲取文化养分。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特别是名家大师和名人,加强自身修养,加强学风文风建设,努力追求德艺双馨,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格调低下、弄虚作假、恶意炒作等不良风气。
(二十六)完善有利于文化人才集聚的政策。聚焦重大项目、重要基地建设,拓展创业平台建设,设立文化人才发展资金,保障文化人才工作的专项投入,积极营造潜心创作创造的良好工作环境和条件,使文化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设立市级文化荣誉称号,表彰奖励贡献突出、成就卓著的文化人才。有重点地推介成长中的优秀文化人才,帮助其提高知名度。重视以项目引才、产业聚才、核心人才带动引才,建立文化人才进沪“绿色通道”,搭建良好的事业平台,吸引高端文化人才和创新团队。关心老艺术家、老专家、老学者的生活,帮助青年文化人才解决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实际问题。
八、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
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统筹各方资源,汇聚各界智慧,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形成全市上下共促文化改革、共谋文化发展的新局面。
(二十七)提高党领导文化发展的能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推进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像重视经济建设一样重视文化建设,把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牢把握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把文化建设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文化意识、文化素养,着力提升驾驭文化工作能力、领导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引导社会舆论能力、发展公共文化事业能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能力,提高领导文化改革发展的科学化水平。把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理论水平高、熟悉文化工作、善于驾驭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深入做好文化领域知识分子工作,把知识分子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十八)构建共同推进文化建设的格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作用,通过立法、监督、提案等多种方式参与推进文化建设。加强部市合作,支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文化产业示范区和重大文化项目等建设。加强市区县联动,市宣传文化等部门重点加强宏观指导、规划布局、政策优化和基础建设,区县着重抓好国家和市重大文化项目落地和配套工作,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公共文化项目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加强部门协同,积极落实重大文化项目、财政保障、人才政策、金融配套、科技支撑等任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文化建设中要主动发挥作用。社联、文联、作协、记协等文化领域的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要履行好联络协调服务职能。重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
(二十九)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围绕文化发展的需求确定深化改革的任务,用文化发展的实践衡量改革的意义,用文化发展的成果证明改革的成效。着眼于解决影响和制约文化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巩固提高、重点突破、全面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进转制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改革、改组、改造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非时政类报刊改革。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着力增强国有文艺院团等的发展活力,形成积极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动力机制。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加强对文化领域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改进文化管理方式,善于吸收借鉴国内外文化发展经验,善于寻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思路和办法,善于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提高文化服务和管理效能。
(三十)加大对文化的投入和政策法规保障。建立公益性文化事业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财政对公共文化投入每年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确保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逐年增长。加大对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和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投入。安排文化专项资金,扩大对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基础性、功能性、扶持性、引导性投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完善和用好资金、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研究制定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文化建设、支持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培养和引进优秀文化人才的政策措施。加强文化立法,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推进文化建设步入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