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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拨款四千万元资助困难儿童上学前班幼儿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26日 08时46分   来源:重庆日报

    25日,重庆市财政局有关人士透露,今年市财政安排4000万元,用于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市财政局同时要求,幼儿园按照事业收入的5%提取资金,专项用于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和生活费资助。

    日前,市财政局会同市教委联合出台政策,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全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凡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年满3-6周岁(当年8月31日为准),重点是学前一年的重庆籍城乡低保家庭、孤儿和残疾幼儿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均可享受资助政策。

    市财政局要求,对受助儿童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幼儿园不得再向受助儿童收取保教费和生活费等其他费用。市财政将对区县实行奖补,市级按区域确定全市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经费补助比例,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记者 廖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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