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命名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决定》(文社文发〔2011〕51号),命名重庆市11个区县(自治县)及乡镇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涉及17个民间文化艺术项目。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1987年文化部为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丰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而设立的一个文化品牌项目。重庆市获得“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的11个区县(自治县)及乡镇分别是:石柱自治县(啰儿调)、酉阳自治县(摆手舞)、秀山自治县(秀山花灯)、彭水县(苗族山歌)、铜梁县(龙灯)、大足县(大足石雕)、綦江县(农民版画、永城吹打、金桥吹打)、巴南区(接龙吹打、花溪民歌、木洞山歌)、梁平县(梁山灯戏、木版年画、癞子锣鼓)、北碚区澄江镇(北泉板凳龙)、九龙坡区九龙镇(楹联)。
长期以来,重庆市高度重视以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代表的特色文化打造,将其作为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在非遗保护方面,全市累计有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39项;市级非遗名录项目278项;区县级非遗名录项目1276项。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打造方面,命名了首批“重庆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68个,并积极参加文化部开展的每一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工作。同时开展特色文化广场、社区、校园评选,每年评出全市十佳特色文化广场、社区、校园各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