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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青海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综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29日 11时08分   来源:青海日报

    前些年,记者在采访中不时听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拿不到应得的报酬;有的劳资双方在劳动管理和工资分配中只是口头协议,多次因为劳动报酬对簿公堂;有的农民工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不敢谈”、“不会谈”,有些企业不愿在平等的基础上和职工协商……

    这些劳动关系不和谐的现象,直接或间接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也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诸多不利因素……近年来,青海省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各级党政、工会组织和广大企业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为契机,以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为主线,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加快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步伐,不断推动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为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随着国家和青海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建立良性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使《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条例》、《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更加深入人心,全省各级相关部门特别是人力资源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电视知识大赛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多层次,广覆盖,进行深入持久的系列宣传,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对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初步形成了以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为基础,确立、规范劳动关系的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累计举办研讨班、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650余次,人数达2600余人。发放《劳动合同法》百题问答等宣传材料10万余份。为提升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质量,规范劳动合同内容,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晰、具体,使劳动合同真正成为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载体,制定了规范、简明、实用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同时,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下发了《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类用人单位需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目前在全省大部分国有企业和部分非国有企业建立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动态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与职工签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截至目前,全省8个州、地(市)全部建立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劳动用工备案企业1000余户,覆盖职工14.3万人。从2008年起,连续多年每年利用3、4、5三个月时间,集中在全省范围内对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采矿业等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认真开展了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重点的“春暖行动”。通过采取劳动监察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劳动用工年检和专项行动等措施,加大对私营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检查,有效促进了劳动合同法在青海省的贯彻落实,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截至目前,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以上。

    二

    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为了将此项工作做细做实。2006年以来,青海省建立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企业组织代表企业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目前,已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组织机构不断健全,工作制度日臻完善,运行机制逐步规范,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发挥作用日益明显。一是完善了三方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建立了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沟通协调制度,增强合力,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应对措施,妥善处理突发性劳动关系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同时,三方还积极推动和参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二是紧紧围绕劳动关系、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青海省各级三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突出以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为主要内容的工作重点,抓住职工和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充分发挥了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三是建立落实工作机制。各级三方按照加强调研、共同协商、分头落实的要求,对三方会议的事项分别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落实责任,并对落实情况相互进行反馈。

    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6年以来,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联合会、省工商联等部门携手合作,初步形成了党政主导、三方推动、各方配合、企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把此项活动不断推向新的层次和新的水平。截至今年10月,全省8个州、地(市)和4个工业园区开展了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参与企业450户,涉及职工18.5万人,取得了良好成效。与此同时,全省县以上地方都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4个工业园区正在抓紧推进,覆盖已建工会企业12000多家,涉及职工78万人。

    青海宁食集团有限公司是青海省一家集副食品连锁经营、食品生产加工等为一体的多元化股份制企业。和谐稳定的企业环境使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连年提高,目前,青海宁食集团已经成为年商品销售达到2亿元,固定资产超过6亿元的食品加工、销售行业的龙头。

    中国水电四局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一万多名职工的水电施工企业。公司充分发挥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和“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和完善了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争议调处制度,实现了企业和职工的互利共赢。

    青藏铁路公司拉萨车队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生活线、文化线、卫生保障线“三线”建设作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致力于把车队建设成职工温馨的家园。

    青海物通集团公司通过积极营造“环境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氛围,极大地调动了职工当家做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促进了企业和谐发展,使其成为目前世界上同行业技术最强、成本最低、质量最好的企业。

    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级党政领导和工会组织,始终坚持把工作的重点定位于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基点上,既让企业自觉规范管理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又让广大员工心情舒畅地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做到制度约束与荣誉激励的有机结合,建立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与此同时,通过不断加强对构建和谐企业的认识,深刻意识到企业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打造和谐环境,构筑和谐理念,突出和谐关系,努力实现企业的多赢。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70亿元,利税总额11亿元。公司连续20年被青海省政府命名为“财政支柱企业”和“利税贡献大户企业”,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全国优秀诚信企业、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荣誉称号。

    应该说,通过几年的努力,青海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成绩是巨大的,但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前途光明,道路曲折。我们有理由相信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在今后的发展中一定会继续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工会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职工的合法权益会得到更好的维护,企业也会在和谐的劳动关系中更好更快发展。(记者/叶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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