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二五”时期要实现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的目标任务,12月1日召开的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公布了这一目标。
会议传达了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对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批示。刘伟平在批示中指出,公共机构节能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建设节约型政府的有力抓手。“十二五”时期甘肃省节能减排任务非常繁重。全省各级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要切实增强节能减排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实际,突出节能重点,创新节能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不懈抓好行为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为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永富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正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全省节能减排的形势,切实提高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抓好分解落实,深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程等活动,做好统计监测、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把公共机构节能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千方百计确保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
截至2010年,甘肃省公共机构主要能耗指标与2005年相比,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8.2%,人均用水下降11.1%,完成了“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经国务院考核组考核评定,甘肃省“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92.3分,名列全国第14位,西北第1位。
会议对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记者 白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