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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扩大城镇居民医保儿童“两病”保障范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02日 09时55分   来源:

    根据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儿童两病范围及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指导意见》,扩大了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对儿童(0—14周岁,含14周岁)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的保障范围,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扩大范围后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病种包括具备手术指征的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等15种。急性白血病病种包括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等2种。为提高保障水平,其个人负担比例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再降低5%,住院医疗费用将采取单病种限额付费方式进行即时结算。(通讯员 青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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