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会计监督是专员办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各地专员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全面提升财政监督服务科学化精细化为目标,积极开展会计监督工作,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取得了较好成效。
北京专员办:积极应用检查软件提升会计监督成效
今年,北京专员办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中,广泛应用检查软件,并做到“五个到位”,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检查成效。
一是查前培训到位。原有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机版软件升级改造为检查小组作业版后,为尽快熟悉检查软件的操作使用,除选派骨干力量积极参加财政部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外,还专门聘请软件公司人员为全体参检人员全面介绍和讲解检查软件的新功能,并进行模拟操作。经过开展查前系统培训,参检人员都能做到熟练应用和操作。
二是硬件配置到位。专门购置性能较好的服务器用于庞大财务数据的采集和共享,并建立了检查小组内部局域网络,为操作应用检查软件提供强大的硬件支持。
三是人员配备到位。在检查小组内部指定一名检查人员专门负责检查软件的管理运用,并要求软件公司全程配备一名熟悉企业财务软件系统和检查软件功能的服务人员,协助参检人员进行数据采集,并对检查软件具体操作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及时帮助。
四是系统分析到位。了解和熟悉被检查企业的财务软件系统是使用软件开展检查的必要前提。在现场检查进点之前,要求被查单位介绍其财务软件系统的版本、软件开发公司等各项信息,对检查软件数据库不能兼容的财务软件版本,安排软件公司人员尽快制作和增加模板,方便财务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利用。
五是操作使用到位。在数据采集环节,检查组人员对被查企业各分支机构财务数据进行分块剖析,明确标识每一张表格、每一字段的含义以及表表、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并对一些数据结构不规范的字段进行清理、转换,生成准确的财务电子数据。在分析利用环节,参检人员充分利用检查软件的多年账套查询、数据批量分析、深层数据钻取、数据关联分析等突出特点,深挖数据源头,不断扩大检查范围,较为快速地确定了跨期确认收入、成本核算不实、部分资产账外管理等检查重点,检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较为明显。
天津专员办:服务为先 强化基础 注重创新
近年来,天津专员办树立“服务为先”的新理念,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从四方面推进会计监督。
一、转变观念,树立“服务为先”理念
(一)抓重点,紧贴财政发展改革需要。为做到会计监督的科学化,更好地保障中央重大决策在天津市落实到位,推动地方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每年都根据部工作计划,在确保部统一安排的检查任务完成的基础上,结合天津市地域特点和实际情况,突出本地会计监督工作重点,精准选户,有的放矢,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近三年共查出违纪问题近8亿元。
(二)重调研,促进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不以检查单位多少、查处问题大小作为会计监督的终极目标,而是结合被查单位的现状,客观分析问题,在查处问题的同时帮助被查单位查找发生问题的原因,并以管理建议、调研报告等方式向被查单位及相关部门反映,从源头上防止违纪问题的再次产生。近两年,天津专员办先后向被查企业提出近40条管理建议,有关企业采纳了我们的建议,加强了对会计准则等财税业务知识的培训,为准确贯彻执行会计准则、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落实工作方案,为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审计质量服务。根据财政部6号文件精神,天津专员办制定了《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落实方案》,在《方案》中,天津专员办按照动态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原则,建立监管网络,对4家总所及8家分所建立了双方联系人制度,点对点,人对人,加强沟通与联系,做好日常服务与监管工作,促进了事务所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
二、强化基础,完善各项会计监督规章制度
(一)完善“查前调查”工作机制。首先,制定填制查前调查表格机制,设立被查企业数据库。每年根据财政部工作重点,确定部分年度备查企业,凡列入会计监督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需按时填写《基本情况表》、《子公司情况表》、《内部质量控制情况表》、《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表》等共8张查前调查表及上报上一年度企业年度决算报表完整资料,进入专员办备查企业数据库,以备日常监管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需要。其次,科学分析,认真筛选。审阅分析各重点企业填制的查前调查表等相关资料,并就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异常等问题向企业问询,必要时将约谈财务负责人及相关高管人员。再次,建立授权监管事务所资料库。我办充分利用网络“事务所信息查询”及日常监管资料,设立了授权监管事务所资料库,做到日常维护、时时更新。
(二)完善财政检查制度方法。进一步完善了《天津专员办聘用中介机构人员办法》、《天津专员办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落实方案》、《天津专员办关于企业填制查前调查表的通知》等,为依法监督、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完善“查后跟踪,定期走访”制度。我办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除财政部统一组织的联合检查外,均由办内下发处理处罚决定并督促落实和整改,整改中办统一要求其及时回复整改报告、复印调账凭证、补缴税款凭证等,另外,还不定期对已查企业就整改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状况开展回访,防止“错误重犯”,有效巩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成果。
(四)完善内部的各种保障机制。一方面,按照风险防控机制的要求,加强对会计监督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我办在进点检查会上,都要当面向被查单位呈送廉政调查反馈函。要求被查单位监督专员办人员的廉政情况,使得自我监督和外界监督相结合;另一方面,加强会计监督的后勤等保障制度。天津专员办为解决外出人员的后顾之忧,做了大量细致、贴心的工作,使得外出人员克服各种困难,专心工作,从侧面提高会计监督工作效率。
(五)完善人员培训机制。通过购买专业书籍,定期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以及知识问答、座谈讨论等方式,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其利用信息技术从事会计监督和有关监管工作的能力,着力打造熟悉会计审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三位一体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三、重视信息化建设,为会计监督的科学化精细化提供助力
2009年开始,天津专员办在会计监督工作中全面使用《财政部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软件》,在具体操作中研究制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加强同软件公司技术人员的沟通交流,建立被查单位查前报送《财务软件情况表》制度。同时,加强对检查人员的软件使用等培训,现在负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干部都能熟练使用这个检查软件,提高了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科学创新,逐步完善联动监督机制
天津专员办在注重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的基础上,按照部领导的讲话精神,主动同相关监管部门联系,在深挖内力与借助外力两方面下功夫,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格局。一是充分利用市证监局、注册会计师协会、地方财政监督检查等机构在会计监督方面的力量,通过年初的工作计划联席会议,年中的情况交流座谈会、年底检查情况总结会等形式,加强沟通联络,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注重与地方财政监督检查局联合检查。自2009年开始,天津专员办与天津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分局在会计监督方面即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2009年至2011年,天津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共派出5人次到我办工作,从方案制订到资料的汇总,使双方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在监督检查中得以相互展示,取长补短、相互学习、相互理解,且增进了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友谊。
广东专员办:完善制度 联合监管 探索创新 深入调研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制定《广东专员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实施办法》、《广东省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办法》,保障对事务所监督规范有序进行;制定《广东专员办会计信息质量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全办巡查工作,加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失真治理力度;制定《广东专员办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管理办法》,规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制定《广东专员办财政检查复核工作暂行办法》,实行会计检查、复核、处理“三分离”,切实防范会计监督风险。
二是开展联合监管,形成监督合力。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签署《会计监管协作备忘录》,牵头与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开展部统一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联合下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好年报工作的通知》,加强与广东省税务机关、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日常沟通联系,整合力量,发挥会计监督协同效应。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开展会计监督。推行定岗定责,以管理促提高;建立企业数据库,优化选点模式;综合利用走访、约谈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实施日常监督;试行布置企业自查、开展百户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巡查形式,扩大会计监督社会影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加大力度,打击会计造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跟踪回访,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处理决定,防止企业违纪问题“死灰复燃”。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放大检查成效。坚持检查与调查相结合,有效发挥会计监督对财政管理的促进作用,重点包括三方面:围绕新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围绕当前热点开展调研,如代币购物卡的发放和使用情况,房地产业财税、会计政策执行情况,高速公路运营、收费、分红情况;围绕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机制情况。
五是严格保密纪律,落实廉政责任。检查前由办领导进行动员,明确检查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并与外聘专业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成立临时党支部,为检查组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证,提升检查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依法监督,廉洁检查,由分管纪检工作的办领导带队,机关党委参与,赴被检查单位进行座谈,实地宣传我办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了解检查组廉政勤政情况
江苏专员办:注重监管互动 注重协同配合 注重制度建设
近年来,江苏专员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监管方式科学化、监督检查制度化和监督行为规范化为基本要求,以全面履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职责为主要抓手,坚持“三个注重”,扎实有序地开展会计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财政部通报表彰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注重监管互动,全面履行行政监督职责。面对众多被监管对象,采取“注重自查与重点抽查”有机结合的方式,大力推进会计监管互动,既增强被监管单位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责任感,提高自律意识,拓展监管覆盖面,又便于全面及时地掌握各单位情况,在重点检查时迅速确定检查重点,提高检查效能,从而更好地履行行政监督职责。从检查情况来看,江苏专员办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范围涉及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医药化工、科技创新等与国家宏观调控密切相关的行业企业,检查广度得到全面拓展;查处了既包括准则执行不到位、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的问题,也包括人为调节收支、粉饰报表、偷逃税款以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还揭示了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税收等方面的违规情况,检查深度得到全面提升;重点对包括擅自返还税款、人为调节利润和偷税漏税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违规出具审计报告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会计监督力度得到全面彰显。同时,坚持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于查处的问题既向其主管部门主动公开,又适时向其所在行业进行通报,全面拓展监管功效。
二、注重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会计“大监督”机制。在系统总结与审计、证券和地方财政、国资、注协等监管部门合作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同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会计处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管联动,形成了全省会计监督“1+3”工作机制,建立并实施了年度会计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集中布置制度和会计监督合作制度,基本实现了共议监管思路、共商监管工作、共享监管成果的目标,较好地发挥了会计监督的协同效应。从对证券资格事务所检查实践看,总所由专员办检查,部分分所由我办委托省财政厅检查。检查过程中双方及时沟通情况,专员办参与对分所检查结论的复核,检查报告和检查底稿均交我办统一管理利用。这种方式有效整合了监管资源,提高了监管功效,为构建财政会计“大监督”格局进行探索与尝试,也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
三、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会计监督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按照科学监督、依法行政的要求,大力夯实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三大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会计监督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首先是健全行政监督制度,规范执业行为。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分专题座谈讨论,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管的通知》、《会计监督约谈办法》等,制定并实施了情况通报制度、交流互动制度、公开议事制度和约谈提醒制度等4项制度,多层面、多渠道理顺对事务所的监管关系,着力规范其执业行为。其次是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我办坚持按年度在全省范围内通报会计监督工作情况,并根据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和《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做好年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出工作要求。同时,制发《关于重点企业会计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重点企业及时报告重大会计事项,强调各企业要积极配合事务所做好年报审计工作,对于各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规事项而企业未按要求进行调整的,均须向专员办报告并说明原因。第三是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行政监督行为。重点完善了与日常监管、现场调查、专项检查和质量评价相配套的监管办法,制定并实施了对重点单位的会计监督分工与岗位设置办法等多项操作规程, 有力地保障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江西专员办:一个中心 两条主线 三个结合 四个强化
近年来,江西专员办以“高位思考、拓展空间、突出成效、提升层次”为目标,在会计监督工作中坚持“一二三四”做法,取得较好成效。
一、紧紧围绕一个中心
以服务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为中心,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准确把握会计监督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财政改革和管理,做到“守土尽责”。
二、牢牢抓住两条主线
一是以证券资格事务所“点对点”监管为主线。采取“摸清底细、确定重点、查找问题、加强管理”为工作思路,强化对证券资格事务所的检查指导,提升执业质量。二是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主线。充分利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独到手段,以“从所到企”检查模式为契机,查调结合,标本兼治,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三、切实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会计监督与会计管理相结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监督检查与促使被查单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改进会计核算相结合,增强被查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注重监督检查与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相结合,整顿执业环境,充分发挥其“经济警察”的功能作用;二是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相结合。在当前对事务所处罚要求“过程违规”和“结果违规”相统一的原则下,将事务所执业质量问题与企业相对应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链接,进一步深入推进“由所及企”的监督思路,通过对事务所社会监督的再监督,辐射到广大被审计单位,扩大会计监督覆盖面;三是会计监督与机制建设相结合。加强调研力度,尝试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和分类监管机制,研究制定证券资格事务所行政监管实施办法和重点企业加强会计监督管理办法,有效提高监督效率;全面运用检查软件,完善检查软件的功能作用,提高检查的技术手段和科技含量;探索建立科学有序的联合检查机制,提升会计监督成效。
四、不断强化四项措施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在全面夯实会计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制定证券资格事务所行政监管实施办法和驻赣中央企业重大会计事项报告制度,突出会计监督的规范效应;二是强化自查自纠。以事务所日常监管和会计信息质量查前调查为平台,按照财政部会计监管重点,“所企联动”开展自查自纠,发挥被监督主体的自律作用;三是强化联合协作。在总结联合检查经验的基础上,扩大与审计、税务的联合联动,尝试建立年度会计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协同效应;四是强化信息调研。重点关注财政部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变革等重大会计事项,立足会计监管实际,深入思考与“引智”相结合,提升调研水平。
甘肃专员办:明确责任 完善制度 加强保障 建立机制
近年来,甘肃专员办围绕全面提升财政监督服务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目标,着手从明确检查责任、完善检查制度、控制检查质量、加强后勤保障、建立奖惩机制五个方面推动会计监督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一)健全会计监督检查责任制。
实行“一岗双责”,把廉政建设纳入检查目标管理,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不仅对实施检查项目的工作质量负责,而且对参检人员的廉政纪律和保密教育负责。实行责任追究,牢固树立精品意识,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必须一查到底、查深查透。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威慑力;对隐瞒不报、查多报少或因工作原因造成重大问题遗漏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完善检查制度保障。
制定了《甘肃专员办专项检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甘肃专员办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甘肃专员办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实施办法(暂行)》等管理规范,进一步细化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制度要求。实施检查前,检查小组与机关纪委签订《廉政责任书》,检查结束后交回《被查单位廉政反馈意见书》,注重从实际工作中完善干部廉政档案。
(三)实施检查质量控制。
一是注重查前调查,充分了解被查单位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经营范围、内控制度、重大会计政策选用及以往接受检查等基本情况,做到有的放矢;二是积极探索深化会计行政监管有效方法,利用计算机筛选、分析被查单位的有关数据,确定重要性水平,锁定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节约检查时间成本,进一步规范会计监督行为,增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后勤保障。
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压缩行政经费的同时,将经费向检查一线业务人员倾斜;要求参检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严要求,清正廉洁,秉公执法,树立财政专员办干部良好形象。
(五)建立奖惩机制。
检查工作结束后,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主要是:《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全面完成了各项检查任务;对查出的违纪问题是否进行了恰当的处理;是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是否收到了预期的检查效果等;并把考评结果作为年终公务员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从而为确保检查工作质量和防范检查风险构筑了一道防火墙。
湖南专员办:五项措施 五个结合 有效推进会计监督工作
为有效推进会计监督工作,真正实现会计监督“有为、有位、有威”,湖南专员办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摸索出五项措施推动日常监督工作,总结出五个结合强化专项检查。
在日常监督方面。一是建立日常信息报备制度,充实会计监督数据库。建立对中央管理企业、上市公司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日常信息报备制度。以报备为基础建立在湘中央管理企业和湖南板块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数据库,作为开展查前调查、约谈询问和专项检查的依据。二是构建即时信息交流平台,动态掌握企业会计信息。建立在湘中央管理企业和湖南板块上市公司的即时信息交流平台,利用互联网的移动飞信平台、QQ联络群等工具,为各在湘中央管理企业、湖南板块上市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提供一个即时联络、业务交流和资源共享的平台。三是推行“请进来,走出去”政策,密切与重点企业的联系。建立在湘中央管理企业和湖南板块上市公司优秀财务人员库,将各单位优秀的财务骨干选调到专员办挂职锻炼。同时,也派出工作人员,参加各重点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布置会,收集会计准则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四是完善检查选点制度,科学开展查前调查。每年根据“着眼大局、突出重点、紧扣热点”的原则,对在湘中央管理企业和湖南板块上市公司开展查前调查工作。按“属于同一行业、适用同一政策、分布同一地区”的“三同”法则进行查前调查。五是利用会计监督会议,扩大检查工作成效。利用会计监督会议,扩大工作影响,宣传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
专项检查方面。利用专员办在会计监督上的业务优势,以会计监督为平台,有效整合各项监督工作,做到专项检查的五结合。一是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保障国家财产安全相结合,坚决打击违法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安全;二是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保障财政收入相结合,严肃查处企业偷逃税款行为,督促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勤勉尽责,确保财政收入的完整性;三是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保障财政支出相结合,严堵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的违法行为,确保财政支出的合规性;四是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相结合,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高政策调研的层次和水平;五是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规范市场环境相结合,帮助企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辽宁专员办:强化信息采集分析 夯实工作基础
为夯实会计监督工作基础,提高监管成效,近日辽宁专员办采取请有关企业到办约谈的形式,对辖区石化、发电等七个行业的23家央企和上市公司开展了信息采集和分析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对转变监管方式和理念、提高监管信息对称水平以及营造监管氛围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围绕职能定位,精心选择行业。基于会计监督工作服务宏观经济大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能定位,在行业和企业的选择上,结合辽宁省产业结构的实际情况,将关系国计民生、当前经济运行矛盾比较突出的热点行业、企业作为调查重点,筛选出石油石化、电力、供暖、制药、汽车、房地产等行业的23家企业作为信息采集样本。
二是针对企业特点,量身定制提纲。为了提高调查成效,经研究分析,形成了针对企业特点,调查内容、重点各有侧重的调查约谈提纲。提纲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企业微观层面的产品、生产流程以及成本构成;影响企业的外部及内部因素、影响的形式和程度及结合公开信息对个别企业设计的特殊性问题。
三是科学组织约谈,全面采集信息。为提高企业信息收集成果,我办对约谈工作进行了精心布置,首先注重营造监管态势,树立监管形象。通过系统全面的介绍财政会计监督工作职能和工作设想,营造监管态势,提升财政会计监督工作的影响。鉴于多数企业是首次接触,我办在注意仪表的同时,主动关掉手机,带头维护现场秩序,严肃约谈氛围。来办约谈的23家企业,有22家由企业负责人、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带队。各企业均按照约谈提纲认真准备,严肃对待调查工作。其次,注重约谈的互动性,认真听取、交流信息,最大限度获取有效信息,通过此次调查,我办监管人员对有关行业的认知程度均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同时也有效缓解了当前会计监管工作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监管效率低下问题。
四是及时总结分析,持续跟踪了解。约谈结束后,通过及时总结,以巩固约谈成果和明确下一步调查工作的方向。对调查发现有必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迅速形成补充调查提纲及时反馈企业,持续跟踪了解。如通过对华电金山等发电企业的约谈后发现,由于原约谈提纲中没有关注发电行业诸如装机容量、发电利用小时、单位标煤能耗等行业重要指标,影响了分析评价工作。为此,我办及时形成并下发了一套更为贴近电力行业特点的统计调查表,弥补了此前工作的不足。
五是数据资料建库,夯实监管基础。通过信息资料筛选分析,形成企业调查评价和风险分析报告,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数据资料库按行业、企业两个层面设计,内容包括来源于企业的基本情况表、汇报材料;各类媒体等渠道的信息;监管人员形成的后期评价与风险评估意见,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其形式采取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并用,便于今后工作的查找和利用。此库为构建会计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及目前我办所实行的集“信息收集、综合分析、预警提示和事后检查”四位一体的风险导向监管模式,奠定了技术基础。
河北专员办:“十六字诀”开创会计监督新局面
今年是专员办开展证券资格事务所“点对点”行政监督工作第三年,也是落实部党组提出的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事务所执业质量的重要一年。河北专员办准确把握当前会计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式、任务和困难,认真谋划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提出“点面结合、互动对接、突出重点、放大成效”十六字工作方针,确保会计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在点面结合上,加大检查覆盖面,全面开展对证券资格事务所行政监管工作,努力实现“三年轮查一遍”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对新设立、合并的事务所的检查,落实分类管理各项措施,积极探索对事务所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和执业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工作,做到面上保完成、点上出精品。
在互动对接上,一是将“点对点”工作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互动对接,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发挥行业审计的辐射作用。二是将延伸企业检查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互动对接,促进国家财税政策和制度的有效落实,保护好国家和投资者利益。三是主动“走出去”, 积极参加部里统一组织的交叉检查,全面锻炼队伍,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四是主动与兄弟专员办交流协作,形成检查合力,放大监督成效,提升监督质量。
在突出重点上,按照部署工作安排,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选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作为“点对点”延伸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重点,集中优势力量,出重拳创亮点。
在放大成效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明确要求把信息调研和成果利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研究从源头上治理的措施,及时总结会计监督的成功经验,努力实现会计监督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新突破。
安徽专员办:建立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三分类”行政监督模式
安徽专员办为提高监管效率、发挥监督效应,将所监管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划分为三类,根据其不同特点有区别地开展行政监督。
三类所:即成立不久、证券业务有待开展的事务所。该类事务所成立时间短,规模小,刚刚开展证券资格业务,尚未形成上市公司客户。对该类所的监管以掌握业务进展情况和内部控制质量为主,监管方式主要包括:(一)要求各所每季度以书面形式上报上一季度行政事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进展情况。(二)不定期开展走访、约谈、调查等方式,掌握各所业务开展情况、内部管理情况,特别是内部质量控制是否能与总所质量控制保持一致等。(三)通过对同类所的对比分析、同类事项的关联分析等,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低价竞争、违规转接其他所问题客户等问题。
二类所:规模较大、已开展部分证券业务的事务所。该类事务所证券资格业务有一定基础、发展较为迅速,已拥有若干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监管方式主要包括:(一)定期约谈事务所负责人,不定期调阅证券资格业务相关底稿,重点关注其按总所标准建立的质量控制制度和专业标准的框架与体系是否能够得到有效运行,它们是否能在保障执业质量的前提下拓展业务。(二)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开会、通告、座谈、培训等方式,让这些处于发展中的事务所及时了解国家最新出台的政策、国内其他大型事务所执业经验、专员办监督管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促进它们提高执业质量和风险意识,进一步健康发展。
一类所:规模大、证券业务较多的总所。该类事务所在全国拥有一定数量的分所,业务规模较大,收入排靠前,证券业务市场覆盖面广。对该类所的监管主要是熟知内控制度、掌握动态情况、重点监控,监管方式主要包括:(一)坚持日常联系。确定专人负责,熟悉该所事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了解该所新发布、修订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指导,熟知该所在会计行业管理网报备的动态和向我办报备的具体情况,建立涵盖该所上市客户主要财务数据的数据库,掌握事务所动态情况。(二)要求定期报告。每个季度由所内项目总监向我办报告一次工作,重点汇报执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业中与客户的主要分歧及解决方式、财务尽职调查开展情况、未保持承接业务情况等,及时了解该所业务开展现状。(三)进行重点关注。不定期赴该所走访约谈,调阅审计底稿,同时加强与该所各分所所在地专员办的联系,重点关注该所如何在业务大规模扩张的情况下保持较高的执业水平,如何使各分所的执业质量、内部管理趋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