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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消防法执法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07日 08时47分   来源:黑龙江日报

    6日,黑龙江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侯树才向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一法一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强化监督管理,全省消防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了较好落实,切实形成了层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坚持事前追究与事后追究相结合,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盯住重点时期、重点场所和重点行业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收到了明显效果。

    报告显示,消防工作基础建设明显改善。积极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稳步发展。着力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装备投入快速增长。黑龙江省政府计划在2010年至2012年投入1.3亿元,用于公安消防铁军装备建设,目前已经到位9000万元,今年又专门投入1915万元,用于森林战勤保障装备建设,专门投入3000万元,用于举高、破拆消防车建设,使全省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得到了明显改善,灭火救援能力不断增强。坚持经常性地监督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全省累计检查单位、场所10.8万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1万处,责令“三停”单位16128家,行政拘留1059人,强制执行1767起,临时查封11609处。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消灭了一大批消防安全隐患。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全省已连续开展了七批挂牌督办工作,第八批挂牌督办工作也已经开始启动。

    报告指出,由于黑龙江省消防环境比较复杂,消防安全设施和装备建设相对滞后,消防警力不足,在整体抵御火灾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手段等方面,与先进省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消防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报告针对我省消防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宋立群 孙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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