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有关工作。
自治区十届党委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决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于2012年6月召开。这次大会是在宁夏实现“十二五”规划、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的进程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共492名,由全区3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自治区党委提出,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代表。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又要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注意推荐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
自治区党委要求,要严格履行党章,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于代表选举工作全过程。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要深入进行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参与率。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逐级遴选择优,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实行差额考察,通过考察预告、公示名单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所有代表人选都要征求纪检机关的意见。各地级市要在适当时候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有关情况并听取意见。根据有关规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各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差额选举的比例不少于22%。
自治区党委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要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严肃组织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激励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工作,进行一次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的生动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