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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首批市筹公共租赁住房试点供应启动 向8区供应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09日 08时50分   来源:文汇报

    上海首批市筹公共租赁住房试点供应启动。记者8日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杨浦新江湾尚景园公共租赁住房和徐汇华泾保障房基地馨宁公寓正式开展试点供应,杨浦、虹口、闸北、黄浦、徐汇、闵行、长宁、普陀等8个区的职工及家庭有望申请入住。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标准及供应方式。新江湾尚景园项目面向杨浦、虹口、闸北、黄浦区各类单位及其职工(职工家庭)出租,在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优先予以安排。华泾馨宁公寓项目面向徐汇、闵行、长宁、普陀、黄浦区各类单位及其职工(职工家庭)出租。

    供应标准上,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以套为单位出租,单身职工可安排一套一居室,职工家庭可安排一套一居室或二居室;单位集体承租的,可拆套安排入住,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具体供应方式上,由市局制订房源分配到各相关区的具体方案,各相关区住房保障机构对获配房源组织开展供应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区住房保障机构可以将获配的房源直接面向取得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职工供应,也可以将额度分配到单位,由单位安排取得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职工入住。申请承租的单位和职工较多、超过本区获配房源规模的,可以轮候供应。

    房源完成分配、按套确定承租人后,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向职工发放登录证明(载明配租室号和承租人),由承租人凭登录证明与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项目运营机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据了解,新江湾尚景园项目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共有住宅2201套。华泾馨宁公寓住宅面积30.6万平方米,共包含4560户,其中公共租赁房17.3万平方米、2900户。(记者 陈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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