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3日-14日,商务部率21个相关部委赴港澳与特区政府分别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简称“CEPA8”)。该协议将于2012年4月1日起实施。港澳特区的行政长官均分别出席了签字仪式。卫生部港澳台办有关人员参加了签字仪式。
CEPA8涵盖32项服务贸易开放和便利贸易投资的措施。其中包括16个服务领域的23项开放措施,以及加强两地在金融、旅游和创新科技产业等领域的合作。CEPA8医疗及牙医服务的具体承诺有:除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和重庆市外,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可以在内地所有直辖市及省会城市,按照内地有关规定设立独资医院。这是CEPA项下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更深度开放,为港澳医疗人员来内地执业、就业提供了更广阔的机会。